安全验证
第二章 】通信与信息安全 !。 》 ,    第九条 】 邮:政企业、《快递企业应当提示】用,户如实填《写寄递详情单包【括寄:。。件人:、收件人名址和寄】递,物品的名称、—类别、数量等并核】对寄件人和收件人】信息准?确注明邮件、快【件的重量、资费国】务,院,。邮政管理部门规定寄!件人出具身》份证明的邮政企业】、快递企业应当要求!用户出示有效身份证!。件 ?  》   邮《政企:业、:快递:企业应当《在用户在《场的情况下当面验】视交:寄物品检查是否属于!国家禁止或限制寄】递的物品以及—物品的名《称、类别、》数量等是否与寄递】详情单?所填写的内》容一致?依照国家规定需【要用户?提供有关书面凭证】的邮政企《业、:快,递企业?。应当要求用户提【供凭证?原件核对无误后方可!。收寄: 》     用户【拒绝验视、拒不如】实填写寄递》详情单、拒》不提供相应书面凭证!或者不按照》规定出示有效身份证!件,的邮政?。企,业、快递企业不予】收寄  !   第十》条  邮政企—业、快递企》。业,在收:寄过程中发现—用,户交寄国家禁—止寄递的《。物品:。的应当拒绝收寄已经!收,寄的邮件、快件【。中发现有上述物品】的,邮政企业、快递【企业应?当立即停止转发和投!递 》。  ?   ?对其中依法需要没收!或者销毁《的物品应当》立即向有关部门报告!并配合有关部门进】行处:理 ? :     对已】经收寄?的,不需要?没收、销毁的禁【寄物品以及一同查】处的禁寄物品—之外的?。物品邮政《企业、快《递企:业应当与寄件人或者!收件人取得联—系妥善处理 【 《   ? ,。。第十一条  —快递企业不》。得经营由邮》政企业专营的信【件寄递业务不得【寄递:国家:机关公文 —    【 外商不得》投资经营信件的【国内快递业务 !     第】十,二条  邮政企【业、快递企》业应当妥善投递【。邮件、?快,。件需要签收的邮政企!业,、快递企业》。应当直接《交付收?件人并办理签—收,手续或者依法—由他人代为签收【 : ?     》机关:、企事?业单位、住宅—小区管理单位—等应当为邮政企业投!递邮件提供》便利并保《障代收代投邮件【的安:全  】   第十三—条  ?。邮政企业、》快递企业应当采用技!术手段对收寄、分拣!、运输、投》。递等环节实行安【全监控防止邮件、快!件在寄递过程—中短少、丢》失、损毁 】     监控设!备应当全天二—十四:小时运转监控资料】保存时间不》得少于三《。十天并按照国务院】邮政管理部》门的要求报》送 :    】 第十四《条  邮政企业、】快,递,企业应当保护用【户的信息安全和【通信:秘密确保所掌—握的用?户使用邮政服务、快!递业务的信息—不被窃取《、泄露未经法律明】确授权或者用—户书:。面同意邮政企业【、快递企业》不得将?用户使用邮政服务、!快递业务的信—息提供给《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但公安机关、国!家安全机关、—检察机关依法—行使职权的除外 】 : :。 ,    第十五【条  邮政企业、】快递企业应当—配备符合国》。家标准的《安全检查设备安排具!备专门技术和技能的!人,员对邮?件、快件进行安全检!查安全检查》。设备的标准由国务院!邮政管理部门会同】。有关部门另行制定】 :     第!十,。六条:  :邮,。政企:业,、快递企《。业应当按照邮政管】。理部门规《定的项?目收集、统计、【分析运营信息确保有!关数据的真》实、:完,整,并按时向邮政—管理部门报送 【 》  :  邮政企业—、快递企业应当【为接入邮政管理部】门的信息管》。理系统预留相应的】数据接口并按—。规定与邮政管理部门!的信:息管理系统联网 】 ,  》   第十》七条  《邮政企业、》快递企业应当配【合邮政?管理部门《、公安机关和国家】安全机?关的安?全监督检查》为监:督检:。查人:员提供相应的便利】条件 【。   ?  邮?政企业、《快递企业设计和建设!邮件、快件处—理场所应《当,符合国家安全—。机关、海关依—法履行职《责的要求 】。 ,    《 第十八条 — 邮政?。企业、快递企业【应当保障本》企业寄递《渠道:的畅:通 【    因自然灾害!、社会?事件:、生产安全事—故、:。经营不善等》造成或者可能造成】邮件:、快件积压的邮政】企业、快递企业应当!及时组织和》调配运力进行有【效疏运 》     第!。十九条 《。 邮:政企业、快递企业】及其分支《机构、从《业人:员不得?非法扣留邮件、【快件 —     —第二:。十,条  邮件、—快,。件积压或者被—。扣留的?邮政:管理部门《应当协调《。。处理必要时》可以组织邮政—企,业、:快递企业运输、投递!由此产生的费用由邮!件、快件积压或【者,被扣留的邮政—企,业、快?递企业承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