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第一章 总则
!
! 第?一条 《为加强邮政行业安全!监,督管:理,。维护邮政通信与信息!安全:保护用户合法权益】。促进邮政行业健康】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邮政法【及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制—定本办法《
! ,第二条 《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管理、经营】和使用?邮政服务、》快递业务及》。与此相关的安全活动!适用本办法
!
,。。
第三【条 邮政行—业安:全监督?管理: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保障寄递《渠道:畅通和邮件》、快件寄《递安全确保》邮政企业、快—递企业生《产安全?和邮政行业从—业人员人身》安全
》。
,
第四条! 国?务院邮政管理部门】负责全?国的邮政行业安【全监督管理》工作
《
:
省、自!治,区、直辖市邮政【。管理机构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邮政行业安!。全监督?。管理工作
!
》按照国务院规定设立!的省级?以下邮政管理—机构负?责本辖区的邮政行】业安全监督管理工】作,
【 : 国务?院邮政管理》。部门和省、自治区】、直辖市邮政管【理机构?以及省?级以下邮政管理机构!统称为邮政》管理部门
】
》 第五条《 邮政管》。理部门应当与有关】部门相?互配合健全邮政安全!保障机?制加强?对邮政?通信与信息》安全:的监督管理》。
—。 第六条 !邮政:。企业、快递企业应当!遵守国家有关—安全:管理的规《定不得危害国—家安全、公共安全】和,。公民、法人、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
【
—第,七条 用户交寄】邮,件、快件《应,当遵守国《家关于?禁止寄递或者限【制寄递物品的规定不!得通过寄递渠道危】害国家安全》、公共安全和公【民、法?人、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
!。 : 第八条 【任何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不得隐匿、》毁,弃、:非法开拆邮件、快件!不得损毁邮政与快】递服:务设施或者影—响邮政?与,快递服务设施的【正常使用
》
— 有《关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应当配合邮》政管理部门》实施邮政行业—安全监督《。。管,理工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