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总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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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第,一条 为》了规范用人单位职业!健康监护工作—。加强职?业健康监护的—监督管理保护劳动】者健康及其相关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制定《本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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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二条 用人单【位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作业的《劳动者(《以下简称劳动—者)的职业健康【监,护和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对其实》施监督?管理适?用本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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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条 本办法】所称职业《健康监?护是指劳动者上岗前!、在岗期间》、,。离岗:时,、应急的《职业健康检查和【职业健?康,监护:档案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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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四条 用】人单位应《当建立、健全劳【动者职业《健康监护《制度依法落实职业健!康,监护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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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五条 用人单【位应当接受》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依法对其职业健康监!护,工作的监督检查并提!供有关文件和—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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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六条 对【。用人单位违反本办法!的行为任何单位【和个:人均有权向》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举报或者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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