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音像—制品管理条例 】 — 国?。。务院决定对音—像制品管理条—例作如下修改 【 《 一、【将第四条修改为【“国务院《出版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全国—音像:制品的出版、—制作、复制、—进口、批发、零【售和出租的》监,督管理工《作;国务院其—他有关行政部门按】照国务?院规定的职》责分工负责》有关:。的音像制品经营【活动的监督》管理工作 【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负?责出版管理的—行,。政主管部门》(以下简称出—版行政主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音像制品的出!版、:制作、复制、进口、!批发、零售》和出租的监督管理】工作;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其他有》关行政部门在各【自的职责范围内负责!有关的音像》制品经营活动的监督!管理工作” ! , : 二、删去第】。五条第一《款、第十九》条、第二《十四条、第》三十一条、第三十二!条、第三十三条、】。第三十九条、第【四十四条、第—四十:。七,条中的“出》租,。”删去第三十—九条、第四十—七条中的“》放映”? ! 三、将第六条【修改为“国务—院出版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制定音像—业的发展《。规划确定全》国,。音像出版单位、【音像:复制单位《的总量?。。、,布局和结《构” ! 四、将第八条!至第十?一条、第十四条、】第十五条、第十【七条:、第十?八条、第二》十一条、《第,二十二条、第二【十五条、《第三:十九条?、第四十条、—第四十二条至第四】十四条中的“出版】行政:部门”修改为“【出版行政主》管部门” 【。 五】、将第?九条、第十七条、第!二十一条中的“【自收到申请书之日起!。60日内”》修改为“自受理【申请之日起》。60日内” ! : 六、—将第十二条》第二款修改为“音像!。。出版单位《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向国家图书!馆、中国版本图【书馆和国务院出【版行政主管部门免】费送交?样本” — — 七、将《第二十一条、第【四十二?条中的“音》像制品复制许可【证”修改为“复制】。。经营许可证”将第三!。十二:条中的?“音像制品经营许可!证”修改为“出【版物经营许》可证” 【 》 八、将第二十三条!第一款修改为—。“音像复制单位接】受委托复制音像【制品:的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与!委托的出版》。单位订立复制委托合!同;验证委》托,的出版单位的音像制!品出版许可》证、营业《执照副本、盖章的音!像制:品复制委托书以及】出版单位取得的【授权书?;接受委托》复制的音像制品【属于非卖品》的应当验证委托单】位,。的,身份:证,明和:委托单?。位出:具的音像制品非卖】品复制委托书—” 》 九【、将第二十六—条修改为“》。音像复制单位—接,受委托复制境外【音,像制品的应》当经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出版行政主管部】。门批准并《持著作权人的授【。权,书依法到《著作权行政管理部门!登记;复制》的音像制品应当全部!运输出境不得—在,境,内发行” — 《 十、将第】二十七条修》改为“音《像制品成品进口业务!由,国务院出版行政主】管部门批准的音像】制,品成品进口》经营单?位经营;未经批【准任何单位或者【个人不得《。经营音?像制品?成品进口《业务” ! 《十一、删《。去第三十二条第一】款中的“申请—。。设立全?国性音像制品连【。锁经营单位应当由】。其总部?所在地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文!化行政部门审—核同意后报国务院文!化行政部门》审,批” 【 十二、将!第三十三条、第三十!。六条、第四十七条中!的“个人”修改为】“个体工《商户”? 《。 十三、!将,第三十五条修—改,为“:国家允许设立从【事音:像制品?发行业务的中外合作!经营企业” ! 《 十四、将第三十!七条修改为“出【。版行政主管部门【或者:其他有关行》政部门及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收受他人财物或【者其他好处批准【。不符合法定设立条】件的:音像制品出版—、制作、复制、进口!、批发、《零售单?位,。或,者不履行监督—职责或者发现—违法行?为不予查处造成严】重后果的对负有责任!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降级直?。至开除的处分—;构成犯罪的—依照刑法关于受贿】罪、:滥用职权罪、玩忽职!守罪:或者其他罪的—规定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 — : 十五、将第三十】八条中?的“行政《处分”修改》为“:处分:” 】 : 十六、将第三十九!条中的“并处5【万元以下的罚款【”、:第四十?条,中的“可以并处5】万,元以下的罚款—”和第四十二条、】第四十三条、—。第四十?。五,条中的“并》处1万元以上5万】元以下的罚款”【修改为“可》以,处5万元《以下的罚款”— — ,。。。 十七》、删去第四十条【、第四?十四条中的“文化】行政部门”将第二】十八条、第三十条】、,。第三十二条、第三】十三条、第三十六】条、第四十二—条、第四十五条中】的“文化行政部【门”修?改为“出版》行政主管部门—” — 十八、】删去第四十》五条第四项 ! 十九】、,将第四十九条修改】为“除本条例第【三十五条《外电子出版物的【出版、制作、复【制、进口、批发【、零:售,等活动适用》本,条例:”, : ? ? 本决定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 : : 音像制品管理!条例根?据本决定作相应【的,修改重新公布 ! 【音像制品管理条【例 !。。 (?2001年》1,2,月25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341—号公布 《根,据,2011《年3月19日国务】院关于修改〈音【像制:品管理条《例〉的决定》修订)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