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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七—章 :。法律责任 【 ?。     第五】十六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卫生主管《部门、药《品监督管理》部门违反本条例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本级人民政府!。、上级人民》政府卫生主》。管部门?或者药?品监督管理》部门责令改》正通报?批评;造成》。受种者人身损害传】染病:传播、流《行或者?其,他严重后《果,的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处分;造成】特别严重后果的其】主要负责人还应当引!咎辞职;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  》       (】一,)未依照本条例【规定履行监督—检查职责或者发现】违法行为不及—时查处的; — 》        】(二)未及》时,核,实、处理对下级【卫生主管部门、【药,品监督?管理:部门不履行监—督管:理职责的《举报:。的; 《。 :     —    (》三)接到发现—预防接种异常反【应,或者疑?。似预防接种异常【反应的相关报告未立!即组织调查》处理的;《 ? ,   《      (四】)擅自进行群—体性预防接》种的; 》  》       【(五)?违反本条例》的其他失职、渎【职行为 —  《   第五十—七条 ?。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未依照本【条例规定履行预【防接种保障职—责的由上《级,。人民政府责令改正通!报批评;造成传【染病传播、流行【或者:其,他严重?后果的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处分;【发生特别严重—的疫苗质量》安全事件或者连续】发生:严重的疫苗质量安】。全事件的地区其【。人民:政府主要《。。负责:人还应当引咎辞【职;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     第—五十:八条  疾病预【防控制机构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卫生?主管部门责令—改正通报批评给予警!告;有违法所得的】没收违法所》得;拒不改正的对】主要负责《人、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警:告至降级的处分 】 ?     —。   ? (一)未按照使用!计划将第《一类:疫,。苗,分发到下级疾病预防!控制机构《。、接种?单位、乡《级医疗卫生机构的;! —。        (!二)未依照规定【建立并保存》疫苗购进、储—存、分发、供应记】录的:; : ,     】    (三)接】收或者购进疫苗时未!依照规?定索要温度》监,测记录接《收、购进不符合要求!的疫:。苗,或者未依《照规定报告的 】 :   《 , 乡级医疗》卫生机构未依照本】条例规定将第一类】。疫苗分发到承担预】防,接,种,工作的村医疗卫生机!构的依照前款—的规定给予处—罚 》 :    第五十【九条  接种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所在地的县级【人民政府卫生—主管部?门,责令改正给予警【告;拒不改》正的对主要负责人】。、,。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依法】给予:警告:至降级的处分—对负:有责任?的,医疗卫生人员责令暂!停3个?月,以上6?个月以下的执—业活动 【       】  (?一)接收或者购进疫!苗时未依照》规定索要温度监测记!录接收、购进—不符合要求》的疫:苗或:者未依?。照规定报告的—;,    !     (二)】未依照?。。规定建立并保存【。真实、完整的疫【苗接收?或者购进记录的【; 《。 :         !(三)未在其—接种场所的显著位】置公示第一》类疫苗的品种和接】种方法?的;  !      — (四?)医疗?卫生人员在接—种前:。未依照本《条例规定告》知,、询问受种》者或者其监护人有】关,。情,况的;? :   —   ? ,  (五)实—施预防接种的—医疗卫生人员未依照!规定填写并》保存接种记录—的; 《  》       【(六)未依照规【定对接种疫苗的情况!进行登?记并报告的 【 《    第六十【条  疾病预—防控制机《构、接种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卫生主管部门责令!改正:给予警告《;有违法所》得的没收违法所【得;拒不改正的对】主要负?。责,人、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警【告至撤?职的处分;造—成受种者人身损害】或者其他严重后【果,的对主要负责人【、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依法给予开除—的处分并由原发证】部门吊销负有责【任的医疗《卫生人?员的执?业证书;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        ! (一)违》反,本条例规《定,未通过?省级公共资源交【易平台采购疫苗【的,; 》    》 ,    (二—)违:反本条例规》定从疫苗生产企【业、县级疾病预防控!制机构?以外的单位或者【个人购进第二类【疫苗的; —  》。      — (三)《接种疫苗未遵守预】防接种工作规范【、免疫程序、疫苗使!用指导原《则、接种方案的; !  —    《   (四)发现】预防接种《异,常反应或者疑—似预防接种》异常反?应,未依:。照规定及时处理或者!报告的; !  :       【(五)擅自进—。行群体性预》防接:种的; 【   《。      (六)!未依照规定对包装无!法,识别、?超过有效期》、脱离冷链》、经检验不符合标准!、来源?不明的疫苗进—行登记、报告或【者未依?照,规定记录销毁情况】的, ? ,。     第六】十,一条  疾》病预:防控制机《构、接种单位在【疫苗分发、供应【和接种过程中—违反本条例规定【收取费用的由所在】地的县级人民政府】卫生主管部门监督】其将:违法收取的费用【退还给原缴费—的单位或《者个人并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价格主管部!门依法?给予处罚 】。。   《  第六十二条【  药品检验—机构:出具虚假的疫—苗检验报告的依照】药品管?理法第八十》六条的?规定处罚 】    》 第六?十三条  》疫苗生产企业未依】照规定建立并保存】疫苗销售《记录:的依照药《品管理法第七十【八条的规定处罚【 — ,   第《六十四条《。  疫苗生产—企业未依照规—定在纳?入国家免疫规—划疫苗?的最小外包装上【标,明“免费”字样以】。及,“免疫规《划”专用标识的由】药品监督《。管理部门责令改正】给予警?告;:拒不改正《的处5000元以上!2万元以下的—罚款并?封,存相关的疫苗—  【。   第六十五【条  疫苗生产企业!。向县级?疾病预?防控:制机构?以外:的,单位或者个人销售第!二,。类疫苗的由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没收违法销!售,的疫苗?并处违法销》售的疫苗《货值金额2倍以【上5倍以《下的罚款;有—违法所得的没收【违法所?得;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5年内不得》从事药品生产经【营活动;情节严【重的依法吊》。销疫苗生产》资格或者撤销—疫苗进口批准—证明文件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10年内不得从!事,药品生产经营—活动:。;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     第】六十六?条  疾病预防【控制机构、接—种单位、疫苗生产】企业、?接受委托《配送疫苗的企业未在!规定的冷藏》条,件下储存、运输疫苗!。的由药品监》督管理部门责令改】正给予警《告对所储《存、运输《。的疫苗予《以销:毁;:由卫:生主:。管部门对疾病预【防控制机构、接种】单位:。的主要负责》人、: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警告至撤职的处分造!成严重后果的依法】给予:开除:的,处分并吊销接种【单位的?接种资格;由药品监!督管理部门》依法责令疫苗—生产企?业、接?受,委托配送疫苗的企】业停产、停业—整顿并处违反—规定储存、运输的】。疫苗货?值金额2倍》以,上5倍以下的罚【款造成严重后果的】。。依法吊销《疫苗生产《资格:或者撤销疫苗进口批!准证明文件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10年内不得】从事:药,品生产经《营活动;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     第六!十七条  违反本】条例规定发布—接种第二类疫—苗的建议信》息的:由所在地或者行为】发生地的县级人民】政,府卫:生主:。管,部门:责令通过大众媒【体消除?。。影响给予警告;【有违法所得的—没收违法所得并处】违,。法所得?。1倍以上3倍以下】的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     》第六十八条  未】经卫:生主管部门依法【指定擅自从事—。接种工作的》由所在地或者行【为发生地的县—级人民?政府卫生主管—部,门责令改正给—予警告;有违法持有!的疫苗的没收违【法持:有的疫苗;》有违法所得的—。没收违?法,所得;拒不改正的】对主:要负责人、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警告、降级】的处分? 》     第六【十九条  儿—童入托、入学时托】。幼机构、学》校未依照《规定查验预防接种证!或者:发现未依照》规,定,受种的儿童后—未向疾病《预防控制机构—或,者接种单《位报:告的: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教育主》管部门责令改—正给予警告;—拒不改正的对—主要负责人》、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处分 —     !第七:十条  违反—本条例规《定疫苗?生产:企业:、,县级疾病预防控制】机,构以外的单》位或者个《人经营疫苗》的由药品监督—。管理部?门依照药品》管理法第七》十二:条的规定处罚 !   》 , 第:七十一?条  卫生主管部】门、疾病预防控制】机构、接《。种单位以外》的单位或者个人违反!本条例规《定进:行群:。体,性,预防接种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卫生主管部门责令!立即改正没收违法】持有的?。疫苗并处违法—持有的疫《苗,货值:。金额2倍以上5倍以!下,的罚款;有违法【所得的没收违—法,所,得,。   】。  :第七十二条》  单位《和个人违反本条例】规定:给受种者人身—、财产造成损害的依!法承担民事责—任 ? ,  《   第《七十三条  以发生!预防接种异常—反应为由寻衅滋【事扰乱接种》单位的?正常医疗秩序—和预防接《种异常反《应鉴定工作的依【法给:予治安管理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