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验证
《第一章 《总则 【 ,。     第【一条  《为了:加强:易制毒化学》品管理规范易制【毒化学品的生产、】经营、购买》、运输和进》口、出口行为防止】易,制毒化学品被用于制!造毒品维护经济和社!。会秩序制定本条例 ! ?   《  第二条》  国家对易—制,毒化学品的生产、经!营、:购买、运《输和进口、出口【实行分类管理和许】可制度 】  : ,  易制毒化学品】分为三类第一类【是可以用于制毒的】主要原料第二类、第!三类是可以用于制】毒的化学配剂—易制毒化《学品的具体分类【和品种由本》条例附表列》示  】  : 易制毒化》学品的分类》和品种需要调—整的:由,国务院公安部门会】同国:务院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商《务主管?部门、卫生主管【部门和海关》总署提出方案—报国务院批准 【   【。  :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认为有必要在【本行政区域内调整】分类或者增加—本条例?规定以外的》品种的?应当向国务》院,公安部门提出—。由国务院公安—部门会同国务院有】关,行政主管部门—提出方案报国—务院批准 】     第【三条  国务院【公安部门《、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商务【主管部门、卫生主】管部门、海关总署】、价格主管部门、铁!路主:管部门、交通主管部!门、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在各【自的职责范围内负】责全国的《易,制毒:化学品有关管理工】作;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政府有关行政主管部!门在各自的职责范围!内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易?制,毒化学品有关管【理工作 》。。 ,  《   ?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应当—加强对易制》毒化学品管理—工作的领导及—时协调解决》易制毒化学品—管理工作中的问【题 《    — 第四条  易制】毒化学品的产—品包装?和使用说明书应【。当标:明产:品的名称(》含学名和通用—名)、化学分子式和!成分 ?  —。   第五条 【 易制?毒化学品的生产、】经营、购买、运输和!进口、出口除应当遵!守本:条例的规定外属于】药品和危险化学品】的,还应当遵《守法:。。律、:其他行政法规对【药品和危《险化学品的有—关规:定 —   ?  :。禁,。止走私?或者非法生产、【经营:、购买、转让、【运输易制毒》化学品 《 》。 ,   禁止使—用现金或者实物进】行易制?毒化学品交易但是】个人合法购》买第一类中的—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药品制剂和第三类】易制毒化学品的【除外:。  【   生产、经营、!。购买、运输》。。和进口、出口—易制毒化学品的【单位应?当建立单位内部易】制毒化学品管—理,制度 】    第六—条 : 国家鼓励向公安机!关,等有:关行政主管部门【举报涉及易制毒化学!品的:违法行为接到举报】的部门应《当为举报《者保密对《举报属实的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及有关行政主管【部门应?当给予?奖励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