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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章 组织管—理,  !   第五条  】卫生部医师资格考】试委员会负责全国医!师资格考试工—作委员会下》设办公?室和专门委员—会  】  :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卫《生行政部《门牵头?成立医师资格考试领!。导小组?负责本辖《区的医师资》格考试工作领导小】组组:长由省级卫生—行,政部门的主要—领导:兼任:   】  第六条  【医师资格《考试考务管理实【行同级卫生行政部】门领:导下的国家医学考】试中心、考区、考点!。三级分别负责制【    ! 第七条 》 国家医学考试中】心在卫生部和卫生部!医师资?格考试委员会领导下!具体负责医师—资格考试的技术性】工作其职《责是 》 ?    《    (一—) 组织拟》定考试大纲和命题】组卷的有关》具体:工作; !      —  (二) 组织制!订考务?管理规定; — 《      —   ?(三) 《承担考生报名信息处!理、制卷、发—送试:卷、回收答题卡【等考务工作》; 《 : ,。       【 (四) 组—织评定考试》成绩提供考》生成绩?。单; ? ,   —      (五】) 提交《考,试结果统计分析报】告; 】  :      (六)! 向卫生部和卫生部!医师:。资格考试《委员:会,报告:考试工作;》   】      (七)!。 指导考区办—公室和考点办公【室的业务工作; !     】  :  (八《) 承担命》。题专家的培训工作】; —   ?   ?   (九) 其他!    ! 第八条 》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为考区考【区主任由省级卫生】行政部?门,主管领导兼任 【     !考区的基本情况【和人员组成报—卫,生,部医师资格考试【委员会备案 【   —  考?。区设办公室其职【责是 ?     !    (一)【制定本地《区医师考试考—。务管:理具体措施;— ?     【    《(二)?负责本地区》的医师资格考试考务!管,理; 《    【   ?  (三《)指导各考点办【公室的工《作; 】   ?     (—四)接收或转发报名!信息、?试卷、答题卡—。、成绩单等考—试资料;向国家【医学考试《中心寄送《报名信息、答—题卡等考试资—。料;  !  :。 ,    (五—)复核考生报—名资格; —     】    (六)处理!、上报考试》期间本考《。区发:生的重大问题; ! :。  ?       (】七):其他: 《     —。第九条 《 考区?根据考生《情,况设置考点报卫生部!医师资格考》试委:员会备案考点应设在!地或设区的市—考点设主考一人由地!或设区的市级卫生】行,政,主管领导兼任— ,    】。 考点设置应符【。合考点?设,置标准 《 : ?。    《考点设办公室其【职,责是 》  《   ?    (一—)负责?本地:区医师资格考—试考务工作; 【 :   》      —(二:)受理考生报—名核实考生提—供的报名材料审核】考,生报名资《格; 】。   ? ,。  :  (三《)指导?考生填?写报名信息表按统】。一,。。要求处理考》生信息; 】 ,   ?  :    (》四):收取考试费; 】      !。   ?(五)核发》准考证; 》。    】     (—六)安排考》场组织培训监—。考人员; 】 :   ?   ?  (七)负责接收!本考点的试》卷,、答题卡负责考试】前的:。机要存?放; 》    —  :   (《八,)组织?实施考试;》 :   —     》 (:九)考试结束后清点!试,卷、答?题卡寄送答题卡【并销毁试卷》; 【   ?     》(十)分发成—绩单并?受理成?。绩,查询; 】  :     》  :(十一)处理、【。上报考试期间—本考点发生的问题;!   】      —(十二)《其他 【   ?。  第十条  各级!考试管理《部,门和:。机构要有计》划地逐级培训—考务:工作:人员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