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验证
? 第二章 组织管】理 《 : ?   ? ,第五条 《 ,卫,生部医师资格考试委!员会:负责:全国医师资》格考试工作委—员会下?设办公室和》专门委员会 !    》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卫生行政】部门牵?头成立医师》资格考试领导小【组负责本辖区的医师!。资格考试工作领导小!组组长?由省:级,卫生行政部门的【主,要领导?兼,任 《    — 第六条  医【师资格考试考务【管理实?行同级卫《生行政部《门领导下的国家医】学考试中心、考区、!考点三级分》。别负:责制  !   第七条—  国家医学考【试中心在《卫生部和卫生—部医师资格》考试委员会领—导下具体负责医【师资格考试》的技术性《工作其职责是 】  》   ?  :  :(,一) 组织拟定考试!。大纲:和,命题组卷的有关具体!工作; 《 :     【    (二) 】组,织,。制订考务管理规【。定; 《      !   (三)— 承担考生报名【。信息:处理、制卷》、发送试卷、回【收答题卡等》考务:工作; 》  》      — (四) 组织评定!考试成绩提供考【生,成绩单?。; : :       !  (五) 提交考!试结果?统计分析报告; ! ?     》    《。(六) 向卫—生部和卫《生部医?师资格考试》委员会报告考试工作!; 》        ! (七) 指导考区!办公室和考点办公】室的业务工作—;,    !     (—八,) 承担《命题专家的培训工作!; 》  ?       (】九): 其他 !    第八—条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为考区】考区主任《。由省级卫生》行政部门主》管领导兼任 【 《    考》区的基本情况和人】员组成报《卫,生,部医师资格考试委】。员会备案 》 ,。     】考区设?办公室其职责是【    !   ?  (一)制—定本地区医师考【试考务管《理具体?措施; 《     !    (二)【负,责,本地区的医师资格考!试考务管理》; :   【     》 (三)《指导各?考点办?公,室的:工作; —。 ,。  ? ,     》 (四)接收或【转发报名信息、【试卷:。、答题?。卡,、成绩单《等考试资料;向国】家医:学,考试:中心寄?送报名信《息、答题卡等考【试资料; — ? ,     》   (五)—复核考?。生报名资格;— —    《  :  (六《)处:理、:上报考试期》间本考区发生的【重,大问:题; 】 ,。       (七!。)其他 —   》。  :第九条  考区【根据:考生:情,况设置考点报卫生】部医师资格考试【委员会备案考点应】设在地或《设区的市考点设主】考一人由地或设区】的市级卫生行政【主管领导兼》任,  【。   考点》设置应符合》。考点设置标》准   ! , 考:点设办公《室其职责是 !        ! (一)《负责:本地区医师资格【考试考务工作;【 :  》。     》。  (?二)受理《考生报?名核实?考生提供《的报名材料审核【考生报?名资格; 】      【   (三)指导考!生填写?报名信息表按统【一要求处理考—生信息;《    !   ?  (四《)收取考试》费;  ! ,。    《  (五)核发【准考:证,; ? 《 ,      — (六)安》排考:场组织培训监考【人员; ! ,   ?    (七—),负责:接收本考点的—试卷、答题卡负责】考试前的机要—存放;? 》     》    (》八):组织实施考试;【  【       【(九)考《试结束后清点试卷】。、,答题卡寄《。送答题卡并销毁试卷!; 【 , ,。  : ,  : ,(十)分发成—绩单并受理成—绩查询; 【   》 ,   ? , (:十一)处理、上报】。考试期间本》考点发生的问题【;  】 ,      —(十二)其他 !    — 第十条  —各级考试《管,理部门和机构要【有计:划地逐级培》训考务工作》人,员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