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六章 附 则
第四十八条 医疗器械网络交易服务第三方平台备案凭证的格式由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统一制定。
医疗器械网络交易服务第三方平台备案凭证由省级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印制。
医疗器械网络交易服务第三方平台备案凭证编号的编排方式为:(X)网械平台备字〔XXXX〕第XXXXX号。其中:
第一位X代表备案部门所在地省、自治区、直辖市的简称;
第二到五位X代表4位数备案年份;
第六到十位X代表5位数备案流水号。
第四十九条 医疗器械网络信息服务按照《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管理办法》执行。
第五十条 本办法自2018年3月1日起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