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验证
第二—章 医?疗,。纠纷预防 】 ,   》  第九《条  ?。。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在》诊,疗活:动中应当以患者为中!。。心加强人文关怀【严格遵守医疗—卫生法律、法规、规!章和诊疗相关规范、!常规恪守《职业道德 !    《 医:疗机构应当》对其医务人员进【行医:疗卫生法律》、,法规:、规章和诊疗—相关规范、常规的培!训并加强职业道【德教:育 ?。 :     —第十条  医疗【机,构应当制定并—实,施医疗质《量安全管《理制度?设置医疗服务质【量监控?部门或者《配备专(兼)职【人员加强对诊断、】。。治疗、护《理,、药事、检查—等工作的规范化管理!优化服务流程提【高服务?水平  !   医疗机—构应当加强医疗风】险管理完《善,医疗风险的识别、评!估和防控措》施定期检查措—施落实情《。况及时消除》隐患  !   第十一条【。  医疗机构应当】按照国务院卫生【主管部?门制:定的医疗技》术临床应用管理规定!开展与其技术能力】相适应的医疗技【术服务保《障临床应用安全【降低医疗风险;采】用医:疗新:技术的应当开—展技术评估》和伦理审查确—保安全有效》、符合伦《理 ?     第!十二条  医—疗,机构应?当,。依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严格!执行药品、医疗【器械、?消毒药?剂、血液等的进货】查验、保管等制【度,禁止使用无合格证明!文,件、过期等不—合格的药品、医疗】器械、?消毒药?剂、血液等 【 《  : ,。 第十三条 — 医务人员在诊疗】活动中应当向—患者说明病情和医疗!。措施需要实施手【术或者开《展,临床试验等》存在一定危险性、】可能产?生不良后果的特【殊检查、《特殊:治,。。疗,的医务人《员,应当及时向患者说】。明,医疗:风险、替《代医疗方案等情况并!取得其书面同意;】在患:。者处于昏迷》等无法自《主作出决《。定的:状态或者病》情不:宜向患者说明等情】形下应当向患者的近!亲属说明并取—得其书面同》意   !  紧急情况下【不,能取得?患者或者其》近亲属意《见,的经医疗机构—负责:人或者?授权的负责人批【准可以?立即实施相应的【。医,疗措施 》   —  第?十四条 《 ,开展手术、特殊检查!、特:。。殊治疗?等具有较高医疗风险!的诊疗活动医—疗,机构应当提前—预备应对方案主动防!范,。突发风险《   】  :。第十五条  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应当按照国务院【。卫生主管部门的【规定:。填写并妥善保管【病历资料 】 ,     因紧【急抢救未能及时填写!病,历的医务人员应当在!抢救结束后》6小时内《据实补记《并加以注明》 》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篡改、伪造、—隐匿、毁灭或者【。抢夺病历资料 ! : ,    第十—六条  患者有权查!阅、复制其门诊病】历、住院志、体温】。单、医嘱单、化【验单(检验报告)】、医学影像检—查资料、《特殊检查《同意书、手术同【意书:、手术?及,麻,醉,记录、病理资料【。、护理记录、—医疗费?用以及国务院卫【生主管部门规—定的其他属于病历】的全部?资料 》 ?    患者—要求复制病历资料】。的医疗?机构应当提供复【制服:务并在复制的病【历资料上加》盖,证明:印记复制病历资料】时,。应当:有患者或者其近【亲属在场医疗机构】。应,患者的要求为其复】制病历资《料可以收《取工本费收费标准应!当公开 】    《。 患者死亡的其近亲!属可:以依照本条例的规】定查阅、《。。复制病历资》料 :   【。。  第十七条—。  医疗机构应【当建立健《全医患沟《通机制对患者在【。诊疗过程中提出的】咨询、?意见和建议》应当耐心解释、说明!并按照规《定进行处理;—对患者就诊疗行为提!出的疑问应》当及时予以核实【、自查并《。指定有关人员与患】者或者其近亲—属沟通如实说明情况! 》   ?  第十八条 【。 医疗机构应当建】。。立健:全投:诉接待制度设置统】一的:投,诉管理部门或—者,。配备专?(兼)?。职人员在医疗—机构显著位置公布医!。疗,纠纷解决《。途径、程序和联【系方:式等方便患》者投诉或者》咨询:。 :     】第十九?条,。  卫生主管部【。门应当督《促医疗机构落—实医疗质量安—全管理制度组织开展!医疗质量安全—。评估分析医疗—质量安全信息针【对发:。现的风险制定防【范措施 》 ? ,。 ,   第二十条【  患者应当遵守医!疗秩序和《医疗机构有关就诊】、治疗、检查—的规:定如实提供与—病情有关的》信息配合医》务人员开展诊疗活动! :   —  第?二十一条  各级】人民政府应》当,加强:健康促?进与教育工作普及健!康科学?知识提高公众对疾病!治疗等医学科学知识!的认知?。水平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