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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 总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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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一—条 ?根据医疗《机构管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制定本细【。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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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二》。条 条例》及本细则所称医疗】机构是指依》。。据,条例和?本细则?的规定经登记—。取得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的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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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三条《 医疗机构—的类别
—。
】 (一)—综合医院《、,中医医院、中西医结!合医院、民族—医医院、专科医【院、康复医院;【
》
【 (二)妇—幼保健院《。、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中心】;
】 》 :(三)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社区卫【生,服务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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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中心卫生院、—乡(镇)《卫生院、《街道卫生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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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五)?疗养院;
】
— ? (六)综合门诊】部、专科门诊部、】中医:门诊:部、中西医结—合门诊部、》民族医门诊部—;,
! : (七》)诊所、中医诊【所,、民:族医诊所、卫生所、!医务室、《卫生保?健所、卫生站—;
】 ? : (八)村—卫生室(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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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九!)急救中心》、急救?站;
】 【 ,。(十:),临床检?验中心;
】
】 (十《一)专科疾》病防:治院、专《科疾病防治所、【专科疾病《防治站?;
】 【(十二)护》理院、护理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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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十三)医学检验实!验室:、,病理:诊断中心、医学影像!诊断中心、血液透析!中心、安宁疗护中心!;
【。 : ? ,。 (十四》)其他诊疗》机构
! 第四条 卫!生,防疫、国境卫—生检疫、医学科研】和,教学等机构在—本机构业务范围之】外开展诊《疗活:动以及美容》服务机构《开展医疗美》容业务?的必须依据》。条例及本细》则申请设置相—应类别的《。医疗机构
!。
, 第五条 】 中国人民解放军和!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编制】外的:医疗:机构由?地方:卫生计?生行政?部门:按照条例和》。本,细则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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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国人民解《放军后勤卫生—。主管部?门负责向《地方卫生《计生行?政部门提《供军:队编制外医疗机【构的外称《和地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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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六条 医疗机构依!法从事诊疗活动【受法:律保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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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七条? 卫生计生—行,政部门依法独立行使!监督:管,理职权?不受任何单位和个】人干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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