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总则
【
:
第!一,条 根据医疗【机构:管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制定本细【则
!。 :第二条 《 条例及本细则【所称医疗机》构是:指依据条例和本细则!的规定经登记取得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的机构
】
《 第三条 医疗!机构的类别
】
:
!(一)综合医院【、中医?医院、中西医结【合医院、民》族医医院《、专科医院、—康复医院《;,
【 — (二)妇幼—保健院、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中心;
【
? : , 》(三:)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社区卫生服务!站;
【
? (【四,)中心卫《生院、乡(镇—)卫生院、街—道卫:生院;?
,
! (五)疗】养院;
《
,
— , 》(六)综《合门诊部、专科【门诊部?、中医门诊部、中西!医结合门诊部、民】族医门诊部》。;
《。
【 (》七):诊所、中《医诊所、民族—医诊所、卫生所、】医务室、卫生—保健所、卫生站;】
》
《 (八【)村卫?生室:(所);
【
《 》 (?九)急救《。中心、急救站—;
:
,
—。 (十)!临床检验中心;
】
— (十!。一)专科疾病防治】院、专科疾病防【治所、专科疾病【防治站;
—
《 (!十,。二)护理院、护理站!;
》。
,
— (十三—),医学检?验实:验室:、病理诊断中心、医!学影像诊断中心、血!液透析中《心、安宁疗》。。护中心;
】
【 (十》四)其他诊疗机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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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四条 】卫,生防疫、国境—卫生检疫、医学科】研和教学等机—构在本机构业—。务范围之外开—展诊疗活动以及【美容服务机构开展】医疗:美容业务《的必须?依据条例及本细则申!请设置相应类别的医!疗机构
《
— 第五》条 中《国人民解放军—和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编制—外的医疗机构—。由地方卫生》计生行?政部门按照条—例和本细则管理【
】 中国人民—解放军?后勤:卫生主管部门负责】向地方卫《生计生行政部门【提供军队编制外医疗!机构的外称》和地址
【
第六条! 医疗《机构依?法从事诊疗》活动受法《律,保护
—
第七条! , ,。卫生计?生,。行政部门《依法独立行》使监督管理职—权不:受任何单《位和个人干》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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