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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节 人员【与培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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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五》十,四条: :药品零售企》业质量管理工—。作的负责人大中型】企,业应具有药师(【。含药师和中药师)以!上的技术《。职称;小《。型企业应具有药士(!含药士和中药—士):。以上的技术职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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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药品零售连】锁,。门店应?由,具,有药:士(含药士和中药士!)以上技术》职称的?人员负责质量管【理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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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五十《五条: 药品零售企业】从事质量《管理和药品检验【。工作的人《员,。应具有药师(—含药师和中药师【)以:。上技术职称或者具有!中专:。。。(含)?以上药学或相关专】业的学历
】
: , , , 药品零《售企业从事药品验】收工作的人员—以,及营:业员应具有高中【(,含)以上文化程度】如为初中《文化程度须具有5年!以上从事药品经营】工,作,的经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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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十六?条 药《品零售企业从事【质量管理、》药品检?。验,和验:收工作的人员以及营!业员应经专业或岗】位培训并《经地:市级(含《)以上药品监督【管理部门考试合【格发:给,岗位合格证书—后方:可上: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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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从事质量管理【和检验工作的人员应!在职在岗不》得在其他《企业兼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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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十七!条 药品零售连】锁门店质量》管理、验《收人员和营》业员应?符合本细《则第五十五》条和五十六条中【的,相关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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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十:八条 药品零【售企业和《零售连锁门店—。应按照本细则第【十五条的要求对【企业人员进行—继续教育《
! 第:五十九条 —对照本细《则第十六《。条的规定药品—零售企业和零售连】锁门店的相关—人员以及营》业,员每年应《进行健康检查并建立!档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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