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节 人!员与培?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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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五十四】条 药品零售企】业质:。量管:理工作的《负责人大中型企业应!具有药师(含—药师和中药师)以上!的技术职《称;:小型企?。业应具有药士(含药!士和中药士》)以上?的,技术职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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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药品零《售连锁门《店应由具有药士(】含药士和中药士【)以上技术职称【的人员负责质量【管,理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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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五十五条 【 ,药品零售《企业从事质量管理】和,药品检验工作—。的人:员应具有药师—(含药师和中药师)!以上技术职》称,或者具?有中专(含)—以上药学或相关【专业:的学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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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零售企业从事—药品验?收工作的人员以【及营业员应具有【高中(含)以上【文化程度《如为:初中文化程度—。。须具有5《年以上?从,事药品经营工作【的经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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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第五十六条 】药品零售企》业从事质量管理、】药品检?验和验收《工,作的人员以》及营业员应经—专业:或岗位?。培,。训并经地市》。级,(含)以上药品监督!管理部门考试合【格发给岗位合格证】。书后方?可上岗
! 从》事质量管《理和检验工作—。的人员应在职在【岗不得?在其他企业兼职【
】 第?五十七?条 药《品零售连《锁门店?质,。量管理?、验收人员和营业员!应符合本细》则,第,五,十五条和五十六条中!的相关规定》
】。 第五十八条 !药品:零售企业和零售连锁!门店应按照本细【则第十五条的要求对!企业:人,员进行继续教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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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十九条 对照!本细则?第十六条的规定【药品零售《企业和零《售连:锁门店的相关人员】以及营业《员每年应进行健康检!查并建立档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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