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章 】生,产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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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八条: 生产烟花爆竹】的企:业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 , (】一)符合当》地产业结构规划;】
【 : (二)基!本建设项目经—过批准;
【
《 — (三)选址符合】。城乡规划并与周边建!筑、设施保》持必要?的安全距《。离;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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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四)?厂房和仓库的—设,计、:结构和?材料以及防火、【。防,爆、防?雷、防静电等—安全设备、设—施符:合国家有关标准和】规范;
《
》 】(五)?生产:设备、?。工艺符合安全标【准,;
?
《 】(六)产品品种【、规格、质量符合】国家标准;
【
【 (七)】有,健全的?安全生产责任制【;
《
】 : (八)有》安全生产《。管理机构和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
】
! (九—)依法进行了安全评!价;
【
, , (十!)有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应急救援!组织和?人员并配备必要的应!。急救援器《材、:设备:;
【 《 (十—一)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
《
《 第九?条 生产》烟花爆?竹的企业应》当在:投入生?产前向所在地设区】的,市人民?政府: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提出安》全审查?申请并提交能够【证明符合本条例【第八条规定》条件的有关材料设区!的市:人民政府《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应当自收到材料】之日起2《0日内提出安全【。审查初步意见—报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审查》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45日内进行!。安全:审查对符合》条件的核发烟花【爆竹安全生》产许可证;对—不符合条件的应当说!。明理由
【。
第十条!。 生产烟花爆竹的!企业为扩大》生产能力进行—基本建设或者技术】改造的应当依照本】条例:的规定申请办理安】全生:产许可证生》产烟花爆竹的企业】持烟花爆竹安全【生产:许可证到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办理《登记手续后方可从】事烟花?爆,竹生产活动
【
》。 第十》一条 生产烟花】爆竹的企业应—当按照安全生产许可!证核定的产品种类进!行生产生《产工序和生产作业应!。当执行有关国家【标准和?行业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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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十二条 生—产烟花爆竹的企业应!当对生产《作业人员进行安【全生产知识》教育对从事》药物混合、造粒、】筛选、?装药:、筑药、压》药、:。切引:、搬:。运等危险工序的【作业人员进》行专:业技术?培训从事危险工序的!作业人员《经设区的市人—。民政府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考核合格】方可上岗作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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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三条 生产烟花】爆竹使用《的原:。料应:当符合国家标准的】规定生产烟花爆竹】使用的原料国家标准!有用量限制的不得】超过规?定,。的,用量:不得使用国家—。标准规定禁止—使用或者禁忌配伍的!物质:生产烟花爆竹
【。
!第十四条 生【产,烟花爆竹的企业应】当按照国《家,标准的规定在烟花爆!竹产品上标注燃放说!明并在烟花》爆竹包装物上印制】易燃易爆危险物【品警示标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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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十五条 生产【烟花:爆竹:的企业应当对黑【火药、?烟火药、《引,火线的保管采取必要!的安:全,技术措?施建立购买、领【用、:。销售登记制度防止黑!火药:、烟火药、引火线丢!失黑火药、》烟,火药:、引火线丢失的企】业应当立即向当【。地,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和公安部门【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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