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总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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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一条》 为?了加强血液》。制品管?理预防和《控,制经血液途径—。传播的疾病保证血】液制品的质量根据】药品管理法和传染病!防治法制定本条例
!。
!第二:条 本条例适用】于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从事原料【血,浆的:采集、供应》以及血?。液制品?的生产、经》营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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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三条 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对,全国的原料血浆的采!集、供应和血液【制品的生产、经【营,活动:实施监督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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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对》本行:政,区域内的原料血【浆的采集、供—应,和血液制品的生产、!经营活动《依照:本条例第三》。。十条规定《的职责实施监—督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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