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验证
: 第二《章 事故与责—任 : ,。 》 ,    第八条  !学生伤害事故的责】任应当根据相关当】事人的?。行为与?损害:后果之间的因—。果,关系依法《确定  !   因学校—。、学生?或者其?他相关当事》人,的过错造成的学生伤!。害事:故,:相关当事人应当根据!。其,行为过错程度的比】例及其与损害后【果之间的《因果关系承担相应】的责任?当事人的行为—是损害后果发生的】主要原因,应当【承担主要责任;【当事人的行为是损】害后果发生的非主】要原因,承担相应的!责任: :    【 第九条《  因下列情形【之一造成的学生伤】害事故学《校应当依法承担相】应的:责任 【  :。   ?    (一—)学校的校舍、场地!、,其他公共设》施以及学校提供给】学生使用的学—具、教育教学和生活!设施、设备不符【合,国家:规定的标准或—者有明显不安全因】素的; 】       【  (二《)学校的安》全,保卫、消防、设施设!备管:理等安全《管理制?度有明?显疏漏或者管理混】乱,存在重大安全—隐患而未及》时采取措《施的; 《 :      】 ,  (三《)学校?向学生提《供的药品、食品【、饮用水等不—符合国家或者行【业的:有关标准、要求的】;,    ! ,。。。    (》四)学校组织学生参!。加教育教学活动或者!校外:。活动未对学生进【。行相应的安全—教育并未在可预见的!范围内?。采取必要的安全措施!的; 】   ? ,    《(五)学校》知道教?。师,或者其他工》作人员?。患有不适宜担任【教育教学工作的疾】病但未采取必要措】施,。的; 》 :  :       (】六,。)学校违反》有关规?定组织或《者安排未成年学生从!事不宜未成年人【参加的?劳动、体《育运动或者其他【活动的; 》 ?     —    (七)学】生有特?异体质或《者特定疾病不宜参加!某种教育教》学活动学校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但未予以必要的注意!的; 】。      —。  :(八)学《生在:校期间突发疾—病或者受到伤害学校!。发现但未根据实【。际情:况及时采取相应措】施导致不良后果加】重的; 】        】 (九)学校教师或!者其他工作》人员体罚或》者变相体罚学生【或者在履行职责【过程中违反工作【要求、操作规程【、职业道德或—者,其他有关规定的; ! 》       【。。 (十)学校—教师或者其》他工作人员在负有】组织:。、管理未成年学生的!职责期?间发:现学生行为》具有危险性》但未进行必要的【管理、告《诫或者制止的—;  】   ?   ?。 (十一)》对未成年学生—擅,自离校等与》。学生:人身:安,全直:接相关的信息学校】发现或者《。知道但未《及时告知未成年【学生的监护人导致】未成年学生因脱离监!。护,人的保护《而发生伤《害的; 》    【     (十二】)学校有未》依法履行职责—。的其他情形的 !     第十!条 : ,学生或者未成年学生!监护:人由于过错有下列】情形之一造成学生伤!害事故应当依法承担!相,应的责任 !    《     》(一)?学生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违【。反社会公共行为准】则、:。学校的规章制度或】者纪律实施按其年】龄和认知能》力应当知道》具有危险或者可【能危及他人的行为】的; 】    《    (二)学】生行为具有危险【性学校、教师—已经告诫、纠正但】学生不听劝阻、拒不!改正的?; :    】 ,    (三)学生!或,者,其监护人《知道学生有特异【体质或者患有特【。定疾病但未》告知学校的》;,   】     》。 (四)未成年【学生的身体状—况、行为《。。、,情绪等有异常情【况监护人知》道或:者已被?学校告知但未履行相!应监护职责》的,; ? :     —    (五—)学生或者未成年学!生监护?人,有其他过错》的, —。    第》。十,一条  《学校安排学生参加活!动,因提供场地、设【。备、交通工具、食品!及其他消费与服【。务的经营者或者学校!以外的活《动组织者的过错造成!的学:生,。伤害事故有过—错的当事人应—当依法承担相应的】责,任   !  第十二条—  因下《列情形之一造成【的学生伤害事故学校!已履行了相应职责行!为,并无不当《的无法?律责任 《 》        (!一)地?震、雷击《、台风、洪水等不可!。抗的自?然因素造成》。的; —        ! (二)来》自学校?外部:的突发?性、:偶发性侵害造—成的; 【 : ,       (三!)学生有《特异体质、特定疾】病或者异常心理状】态学校不知道—或者难于《知道的; —    【。  :   (四》)学生自杀》、自伤的; — ?   《      (五)!。在对抗性或》者具:有,风险性的体育竞【赛,活动中发生意—外,伤害:的; 《 ? ,    《    (六)【其他:意外因素《造成:的 : 》 ,。   第《十三条  下列情】形下发生的》造成学?生人身损害》后果的事故》学校行为并无不当】的,不承担?事故责任;事故责任!。应当按有关法律法】规或者?其,他,有关规定《认,定 ?     】    (一)在】学生自行上学、【放学、返校、—离校:途,中发生的《; : :。。 ?   ?     (二【)在学?生自行外出或者擅】自离校期间》发生的; —    【     (三【),在放学后、》节假日或者假期等】学校工作时间以外学!生自行滞留学校或】者自行到《校发:生的;?。 》。         !。(四)其他在学校】管理职责范围外【发生:的 ?     】第十四条  —因学校教《师或者其他工作人】员与其?职务:无关的个人行为【或,。者因学生、》教师:及其他个《人故意实《施的违法犯罪—行为造成《学生人身损害的【由致害?人,依法:。承担相应的责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