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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 ,总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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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条, 为?。了,规范行政强制的设】定和实施保障和监】督行政?机关依法履行职责维!护公共利益和社【会秩序保《护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根据《宪法制?。定本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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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条 本—法所称行政强制包】括行政强《。制措施和行政强【制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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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行政强《制措:施是指行政机—关在行政《管理过程中为—制,。止违法行为》、防:止证据损《毁、避免危害—发生、?控,制危险扩《大等情形依法对【公民的人《身自由实施暂—。时性限制或》者对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财物实施暂时性】控制的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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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强制执行是—指行:政机关或者行—政机关申请人民【。法院对不履行行政】决,定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依《法强制履行义务的】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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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条, 行政强制—的设定和实施—适用本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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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生或者即将》发生自然灾害、事故!灾难、?公共卫生事件或【。者社:。会,。安,全事件等突发事件】行政机关采取应【急措施或者临时【措施依照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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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机关采取—金融业审慎》。。监管措施、》进出境货《。物强制性技》术监控措施依—照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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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第四条 】行政强制的设—定和实施应当依【照法定的权限、范】围、条件和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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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五条 行】政强制的设定和【实施应当适当采用非!强制:。手,段可以达到行政管】理目的的不得—设定和实施行政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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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六条 实施行政强!。制,应当坚持教育与强制!相结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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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七条 ! 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不得利用行》政强制?权为单位《或者个人谋取利益】
— 第八—条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对!行政机?关实施行政强—制享有陈《述权、申辩权—。;有权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因行】政机关违《法实施?行政:强制受到损害的有权!依法要求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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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因人民法院在强制!执,行中有?违法行为或者扩大强!制,执行:范围受?到损害的《有权依法要》求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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