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总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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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一条 — 为:了防止和纠正违法】的或者不《当,。的具体?行政:行为保护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保障和监督行政机】关依法行使职权【。根据宪法制定本【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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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条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向行政【。机关提出行》政复议申请》行政机关受理行【政复议申请、作出】行政复议决定—适用:。本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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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条! 依照本》法履行?行政:复议:职责的行政机关【是行政复议机—。关行政复议机关负责!法制工作的机—构具:。体办理行政复议事项!履行下列职责:【
— 【 (一)受理—行政:复议申请;》
!。 (二)】向有关组织和—人,员调查?取证查阅文》件和资料;》
》
《。 (三)】审查申请行》政复议的《具体行政《行为是否合法与适】当拟订行《政复议决《。定;
! , : ? (四)处理或者】转送对本法第七条所!列有关规《定的审查申请;
!
— (五】),对,行政机关违反本法规!定的行为依照规定的!权限和程《序提出?处理建议《。;
! : (六)办】理因不服行政—复,。议决定提起行—政诉讼的应诉事项;!
【 【(七)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职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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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四条 ? 行政?复议机关履行行【政复议职责应—。当遵循合法、—公正、公开、—及时、?便民的原则坚持有错!必纠保障法律、【法规的正《确实施?。
】。 ,。 第五条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对行政复议决定不服!的,可以依照行政诉【讼法的规定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但【是法律规《定,行政复议决定为最终!裁决的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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