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七章 附! 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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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三十四条】 拟订《国务院?提请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或者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审议的法【律草案参照》本条例的有关规定】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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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十五条 》 国务?院,可以:根据全?面深化改革、经济社!。。会发:。展需要就行政管理等!领域的特定》事项决定《在一定期限内在【部分地方暂》时调整或者暂时停止!适用行政法规的部】分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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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三—十六条 国务【院,法制:机构或者国务—院,有关:。部门:应当根据全》面深化改《革、经济社会发展需!要以及上位法规定及!时组织开展行政法】规,清理工作对》不适:应全面深化改—革和经?济社会发展》要求:、不符合上位法规】定,的行:政法规应《当及时修改或者废】止
】 第三十七条 ! ,国务:院法制机构或—者国务院有关部门可!以组织对有关行政法!规或者行政》法规中的有关规定】进,行立法?后,评估并把评》估,结,果作为修改、废止有!关行政法规的重【要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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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十八条 行政法!规的修改、废止【程序:适,用本:条例的?有关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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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行政法规—修改、废止后应当】及时公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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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十?九条: 行政法规的外】。文正式译本和民族语!言文本由国》。务院法制《。。机构:审,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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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第四十条 — 本条例《自2:002年1月1日起!施,行1987年—。4月21日国务院批!准、国?务院办公《厅发布的行政法规】制定程序《暂,行条例同时》废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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