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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章 —审 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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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十《八条 《报送国?务院的行政法规送审!稿由国?务院法制机》构负:责审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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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务】院,法制机构《主要从?以下方面对行—政法规送审稿进行】审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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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是【否严格贯《彻落实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是否《符合宪法和法律【的规定是否》遵循立法法》确定:的,立法原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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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二】)是否符合本条例】第十二条的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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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三)是【否与有?关,行政法规协》调、衔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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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四)是否正确!处理有关机关—、组:织和公民对》送审稿主要问题的】意见;
】。
【。 , (:五)其他需要审【查,的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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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十九条 行!政法规送审稿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国《务院法制机构—可以缓办或者退回起!草部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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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制!定行政法规的—基,本条件尚不》。。成熟或?者发生重大变化【的;
】 ? 《。 (二?)有关部门对送审稿!规定的?主要:制度存在《较大争议起草部门】未征得?机构编制、财政【、税务等相关—部,门同意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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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三)未按】照本条例有》关规定公开征求意】见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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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四)上报—送审:稿不符合本条例【第十五条《、第十六条、第【。十七条规定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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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二十条 ! 国务院法制机【构,应当将行政》法规送审稿》或者行政法规送审】稿涉及的主要问题发!送国务院有关部门、!地方人民政府、有关!组织和专家等各方】面征求意见》国务院有关部门【、,地方人民政府应【当在规定期限内反馈!书面意见《并,加盖:本单位或《者本单位《办公:厅(室?。)印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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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务院法制机构可以!将行:政,法规送审《。。稿或者?修改稿及其说明等向!社,会,公布征求意见向社会!公布征求意》见的期限一般不少】于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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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一条 国》务院法制《机构应当《就行政法《规送审?稿涉:及的主要问题深入】基层:进行:实地:调查研究《听取基层有》关机关?、组:织和公民的意—见
【 第二十【二条 行政—法规送审稿涉—及重大利益》调整的国务院法【制机构应《当进行论证咨询广泛!听取有关方面的【意见:论证咨询可以采取】。座谈会、论》。证会、听证会、委托!研究等?。多种形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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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行政法规送审【稿涉及重大利益调】整或者存在》重大意见分歧对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权—利义务有《较大影响人民群众】普,遍关注的国务院法】制机构可以举—行听证会听取有关】机关、组织和—公民的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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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第二十三条 】国,务院有关部》门,对,。行政法规送》审稿涉及的主要【制,度、方针政》策、:管理体?制、:权限分?工等有不同意见的国!务院法制《机构应当进行协【调力求达成一—致意见对《有较大争议的重【要,立法事项国务院【。。法,制机构可以委托有】关专:家,、,教学科研《单位:、,社会组织进行评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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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经,过充分协《调不能达成》一致意见的》国务院法制机构【、起草?部门应当将争议的】主要问题、有关【。部门的?意,见以及国务院—法制机构的意见及】时报国务院领导协】调,。或者报国务院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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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四,条 国《。务院:法制机构应当认真】研究各?方面的意见与—起草部门协商后【对行:。政法规?送审稿进《行修:改形成行政法规【。草案:和,对草案的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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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二十五条 !。 行政法规草案【。由国:务院法制《机构:。主要负?责人:提出提请国务院【常,务会议审议的建【。。议;对调整范围单一!、各方面意》见一:致或者依据法律制】定的配套行政法规草!案,。可以采取传批方【式由:国务院法制机构【直,接提请国务》院,。审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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