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验证
。 第七章 】法律责任 】   —  :第四十三条》  生产《、销售不符合校【车安全国家标准【的,校车的?依照道?路交通?安全、产品质量【管理的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处罚 — ,     第四十】四条  使》用拼装或者达到报】废标准?的机动车接送学生】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收缴并强制报废】机动:车;对驾驶人处2】000元以上50】00元以《下的罚款《吊,。销其机动车》。。驾驶:。证;对车《辆所:有人:处8: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的罚款有违】法所得?的予:以没收 《。   【  第四十五—条  使用未取得】校车标牌《的车:辆,提供校车服务或【者使用未取得校车驾!驶资格?的人员驾驶校车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扣—留该机动车处1万】元以:上2万元以下的【罚款:有违:法所得的予以没收】  【   取得道路运输!经,营许可的企业—或者个体经营—者有前款规》定的违?法行为除依》照前款规定处罚【外情节严重》的由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吊销其经营》许可证件 【     【伪,造、变造或者使【用伪造、变》造的校车标牌—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收缴:伪,造、变造的校车标牌!。。扣留该机动车处20!00元以上》500?0元:以下的罚款》 —。    《第四十六条  【不,按照规定为》。校车:配备安全设备或者不!按照规定对校车进】行安全维护》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责令改正处》1000元以—上3000元以下】的罚款 《    】 第四十七条 【 机动车《驾,驶人未取得》校车驾驶《资格驾?驶校车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处10》00元以上》3000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可以《。。并处:。。吊销机动车驾—驶证 —     第【四十八?条  校车驾驶【。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责令?改正可?以处:200元罚》款 【      —  (一)驾驶【校车运载《学,生不按照规定—放,置校:车标牌?、开启?校车标志《灯或者不按照—经审核?。确定的线《路行驶;《 ?  《   ?    (二)【校车上下《学生:。不按照规定在校【车停靠站点停靠【; 【   ?    《 ,(三)校车未运载学!生上道路行驶使用】校,车标牌?。。、校车标《志灯和停车指示【标志; 》      !   (四)—驾驶校车上道路行驶!前未对校车车况【是否:符合安?全技:术要求进行检查【或者驾驶《存在安全隐患的校车!上道路行《驶; 】    《    (五)在】校车载有学生时给车!辆加油或者》。在校车发《动机引擎熄》。灭前离开驾驶座【位 ? :     —校,车驾驶?人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关于道路通行规!定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依法从【重处罚 【    》 第四十九条 【 校车驾驶人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被依【法处罚或《者发生道路交通事故!不再符?合本条例《。规定:的校车驾《驶人条件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取消【。校车驾驶资格—并在机动车驾驶证上!签注 —     第五】十条  校车—载人超?过核:定人数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扣留车辆至违法】。状态消除《并依:照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的规《定,从重处罚 【 ?  :  第五十一条【  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查处【校车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依法扣留车辆的应当!通知相关学校或者】校车服务提》供者转运学生并在违!法状态消除后立即】发还被扣《。留车辆 》 , ?。。    第五十二条!  机动车驾驶人】违反本条《例规定不避》。让,校车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处2》0,0元罚款《 》。     第五【十三条  未—依照本条例规定指派!。照管人员随校—车全:程,。照,管乘车学生的—由公安机《关责令改正可—以处500元—罚款  !   随《。车照管人员未履行】。本条例规定的—职责的由《。学校或者校车服务】提供者责《令改正;拒不改【正的:给予处?分或者?予以解聘 ! , ,   第五十四条】  取得《。校车使用许可的学】校,、校车服务提供【。者违反本条》例规定情节》严,重的原作出许可决】定的地方人民政府可!以吊销其校车使【用许:。可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收回校车《标牌 ?   【。  第五十五条【 ,。 学校违反本条例规!定,的除:依照本条例有关规】定予以?处罚外由教育行政部!门给:予通报批评;导致发!生学生伤亡事故的对!政府举办的学校【。的负有责任的—领导人员和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处】分;对民办学—校由审批机关责令暂!停招生?情节严重的》吊销其办学》许可证并由》教,。育行:政部门责令负有【责任的?领导人员和直接责任!人,员5年内不》得从事学校管理【事务 ?    】 第五十六条—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不依法履行】校车:安全管理职责—致使本行政区域【发生校车安全—重,大事:故的对负有责—。任的领导人员和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处》分 :   【  第五《十七条?  教育《、公:安、交通运》输、工业和信息化】、质量监督检验检】疫、安全生产监督管!理等有关部》门及其工《作人员不《依法履行校车安【全管理职责的—对,负有责任的》领导人员和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处分 【。   —。  :第五十八条 — 违反?本条例?的规定构成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由公安机关】依法给予治安管【理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   ?  第五十九条  !发生校?车安全?事故造?成人身伤亡或者财产!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