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验证
。 第六—章 校车乘》车安全 《 :  —   第三十八【条  配备校车的】。学校、校《车服务?提,供者应?当指:派,照管人员随》校车全?。程照管乘车学生【校车:服务:提供者为学校提供】。校车服务的双方可】以约定由学》校指派随《车照管人员 — 》 ,  : 学校和校》车服务提供者应当】定期对随《车照管人员进—行安全教《。育组织?随车照管人员学习】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应急处置和应【急救援知识 【。  》   第三十九【条  随车照管【人员应当履行下【列,职责 】      —  (一)学生【。。上下车时在》车,下引导、指挥—维护上下车秩序【;  】       【(二)发现驾驶人无!校,车驾驶资格饮—酒、醉酒后驾驶【或者身体严重不适】以及校车超》员等明显妨碍行【车安全情形的制【止校车开行; 【 , ,   》      (【。三)清点乘车学生人!数帮助、《指,。导学生?安全落座、系好安】全带确认车门关【闭后示意驾驶人启】动校车?; ?  》       (】四)制止学生在【校车行?驶,过程中?离开座位《等危险行为;—    !     》(五)核实学生【下,。车人数确认乘车学生!已经:全部离车后本人方可!。。。。离车 — ,     第四十条!。 , ,。校车的副驾》驶座位?。。。不得安排学生乘【坐 ? :     校车运!载学生过程中禁【止除驾?驶人、随车》照管人员《以外的人员乘坐【 》     》第四:十一条?  校车驾驶人驾】驶校车?上,道路行驶前应当对】校车的?制动、转向、外【部照明、轮胎、【安全门、座椅、安】全带等?车况是否符合—安全技?术要求进行检查不得!驾驶存在安全隐【患的:。校车:上道路行驶 】 :     校车驾驶!人不得在校》车载有学生时—给车辆?加油不得在校车【发动机引擎熄灭【前离:开驾:驶座位 —  《   第四》十二条?。  校车发生—交通事故驾驶—人、随车照管—人员:应当立即报警设【置警示标志乘车学】生继续留在校车【。内有:危险的?随车:照管人员《应当将学生撤—离到安全区域并及】。时与学校、校车服务!提,供者、学生》的,监护人联系处理后】续事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