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章【。 校车?驾驶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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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二十《三条 ? 校车?驾驶人?应当依照本条例的规!定取得校车驾驶资格!
】 :取得校?车驾驶资格》应当符合下》列,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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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一)取—得相:应准驾车型驾驶证】并具有?3,年以上?驾驶经历年龄在2】5周岁以上》、不超过60—周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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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二)最近《连续3个《记分:周期内没有被记【满,分记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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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三)无致人死亡!或者重伤的》。交,通事故责任记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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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四)无饮酒后!驾驶或者醉酒驾【驶机:动车记录最近1年内!无驾驶客运车—辆超员、超速等严重!交,通违法行为》记录:;
! —(五)无《犯罪记录;》
【 — (六)身心—健康无?传染:性疾病?无癫痫、精神病【等,可能危及行车安全】的疾病病《史无酗酒《、,吸毒行为《记录
【。
, 第二—十四条 《 机动车驾》驶人申请取得校车驾!驶资格应当》向县级或者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提交书面申》请和证?明其符合本条—例第二十三》条,。。规定:条,件的材料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自收到【申请材料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审查—完,。毕对符?合条件的在机动车】驾驶证上签注准【许,驾驶:。校车;?不符合条件》的书面说明》。理由
《
第!二,十五条 机动【车驾驶?人未取得校车驾驶】资,格不得驾驶校车禁】止聘用未《取得校车驾》驶资格?的机:动车驾?驶,人驾:驶校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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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六条 校车驾!驶人应当每年—接受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的审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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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二十七条 校】车驾驶人应当遵守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严格按照机动车!道路通行规则—。和驾驶操作》规范:。安,。全驾驶、文明驾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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