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第二》章 设立《、变更与终止
】
》
第六【条, 申请设立消【费金融公司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
,
》 ? (一)有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银监会规《定,的公:司章程;
》
【 《 (二)有符合规!。定条件的出资人;
!
! (三)有符!合本办法规定—的最低限额的—注,册资本;
【
? 】(四)有符合任【职资:格条:件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和熟!悉消费金融业务的合!格从业人员;
!
! , (五?。)建立了有效—的公:司治理、内》部控制和风险管理】。。制,度,具备与?业务:经营相?。适应的管理》信息系统;
】
》 (【六,),有与:业务经营相》适应的营《业场:所、安全《防范:措施:和,其他设施;
!
》 , : (七)银—监会规定的其—他,审慎性条件
】
《 第七条— 消?费,金融公司的出—资人应当为中—国境内外依法设立的!企业法人并》。分为主要出》资人和一《般,出资人主要出资【人是指出资数—额最多并《且,出资额不低于拟【设消费金融公司【全部股本30%的】出资人一般出资【人是指除主要—出资人以《外的其他出资人【
?
— 前款所称主要出】。资人须为境内—外金融机构或主营业!。务为提供适合—消费贷款业务—产品的境内非金融】企业
【
? 第八条 金】融机构作《。为消费金《融公司主要出—资人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
,
! (一)具有5【。年以上消《费金融?。。领域的从《业经验;
】
】 (?二,。)最近1年年末总资!。产不低于《600亿元人民【币或等值的可—自由兑?换货币(合》并会计报表口径);!
】 (【三):财务状况良好最近2!个会:计年度连续》盈利(合并会计【报表口径);
【
?
: : (【四):信誉良好最近2年】内无重大违》法违规经营记—录;
《
【 》(五)入股资金来源!真实合法不得—以借贷资金入股不】得以他人委托资金】入股;
《
》 ? (六)承!诺5年?内不转让所》持有的消费金融【。公,司股:权(:。。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依法《。责令转让的》除外:)并在拟设公司【章程中载明》;
—
, ? (七【。)具有良好》的公司治理结构、】内部:控制机制和健全的风!险管理制度;
】
— ?。 (八)满足住!所地国家(地区【)监管当《局的审慎监管指标】要求;
—
《 , —(九:。)境外金融》机构应当在中国境内!设立代表处2年以】上或已设有》分支机构对中国市】。场有充分的分—。析和研究所在国【家或地区金融监管】当局已?经,与银监?会,建立良好的》监督管理合作机制】;
】 【(十)银《。监会规?定的其他审慎—性条件
! 金融机构作!。为消费金融公司一般!出资人除应当具备第!(,三)、(四)、(】五)、(六)、(】七)、(八)—、(九)项规定的】条件外还《应,当具备注册资本不】低于3亿元人民【币或:等值的可自由兑换货!。币的:条件:
】 第九条 非】金融企业《作为消费金融公【司主要出资人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
【 》(一)?最,近,1年营业收入不【低于300亿元人】。民币或等值的可自】由兑换货币》(合并会计报表口】。径);
《
,
】 : (二《)最近1年年末【净资:产不低?于资产总额的3【0%(合并会—计报表口径);
】
【 : (三)【财务状况《良好最近2个会【计年度连续》盈利:(合:并会计报表》口径);
【
】 , :(四:)信誉良好最近【2年内?无重大?。违法违规经营记【录;
《
《 , , (五】)入股资金来源【真实合法不得以借贷!资金:入股:。不得:以他人委托资金入股!;
》。
【 (六)—承诺5年内不转让所!持有的?消费:。金融公司股》权(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依法?责令转让的》。除外)并在拟—设公司章程中载明;!
【 《 (七)银监】会规:。定的:其他审慎《性条件
—。
非金!融企业作为消费【金融公司一般出【资人:。应,当具:备第(二)、(【三):。、(四)、》(五)、(六—)项规定的条件【
!。 第十条 消费金!融,公司主要出资人可】以,在消费金融公司【章程中约定在消【费金融?公司出现支付—困难时?给予:流动性支持》;当经营失败—导致损?失侵蚀资本时—及时补足资》本金
】 :。 第十一条 】消费金融《公司至少应》当有:1名:具备5年以》。上,消费金融业务—管理:。。和风:。险控制经《验并且出资比例【不低于?拟设消费金融公司】全部股?本1:5%的出资人
】
?
》。第十二条《。 消费《金融公司的》注册资本应当为一】。次性实缴货币资【本最:低限:额为3亿元人—民币或等值的可自】由兑换货币》
》
银监【会根据消费金融业务!的发展?情,况及审慎监管—需,。要可以调整注—册资本?的最低限额
!
》 ,第十三条 —消费金?融公司根据业务【发展的需《。要,经银监会批》准可以设立分支机】构设立分《支机构的具体条件】由银:。监会另行制》定
:
》 第》十四条 消费【金融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实,行任职资格核准制度!
,
》 第十五条】。 , 消:费,金融公司有》下列变更《。。事项之一的应当报经!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批准
【。
【 , (》一):变更公司名称;【
,
】 (—二)变?更注册资本》;
《
— 》(三)变更股权或】调整股权结》构;
?
?
: 《 (四)变】更公司住所或营业】场所;?
! (五)】修改公司《章程:;
! (【六):。。变更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
》。 (》七,)调整业务范围;】
,
! (八—)改:变组织形式;
【
》 】(九)合并》。或分立;
》
《
— (十》)银:监会规定的其他变】更事项
】
, 《第十:六条 消费—金融公司有下列情】况之一的《经,银,监会批准《后可:以解散
》
《 【。 (一)公司章程】。规,定的营业期》。限届满或《者,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解散事—由出现;《。
】 : 《(二)?公司章程规》定的权力《机构决议解散;
】
,
! ?(三)因公司—合并或?者分立需要》解散;
! 【 (四)其他法定】事由
》
【第十七条 》。 消费金《融公司因解散、【依法被撤销或被宣告!破产而终止的—其清算事《宜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办理
【
》 第十八条【 消费金融公【司设立、变更—。、,终止和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核准的行政许可】程序按照银监会【相关规定执行—
:
】第十九条 消【费金:融公司设立、—变更及业务经—营过程中涉》及外:汇管理事项的—应当遵守国》家外汇管理有关规】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