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第二章 现【金管理和监》督
】
第—五条 开户单位】可以在下《列范围内《使用现金
】
,
? (?一):。职工工资、津贴【;
—
《 (二)个人—劳务报酬《;
《
(】三):根据国?家,规定颁发给个人【的,科学技术、文—化艺术?、体育等各》种奖金;
【
(四!。)各:种劳保福利费—。用,。以及:国家规?定,的,对个人的其他支【出;
《
》 ?(五)向个人收购】农,副产品和《其他物资的价—款;
》
— (六)出》差人:员必须随《身,。携带的差《旅费;?。
》
:。 (七)结算】。起,点以:。下的零星支》。出;
》
》 , (:八):中国人?民,银行确定需要支【付现金的其他支出】
【 前款结算起】点定为1000元结!算,起点的调整由中【国人民银行确定报国!务,院备案
《
】 第六条 除【本条例第五》。条第(五)、(【六)项外开户单【位,支付给个人的款项】超过使用现金限额的!部,分应当以支票或者】银行本?票支付?;,确需全额支付现金】的经开户银》行审核后《。。予以支付《现金:
! ,。前款使?用现金限额按—本条例第五》条,第二款的规》定,执行
?
!第七条 转账结算!凭证在经济往来【中具有同《现金:。。相同的支付能力
】
】 开户单位在销售活!动中不得《对现金?结算:给予:比转账?结算优惠《待遇;不得拒—。收支票、《银行汇票和银—行本票
—
第】八条 机关—、,团体、部队、全民所!有制和集体所—有制企业事》业单位购置国—家,规,。定的专?项控制商品必须采】取转账结算方式【不得使用现金
!
? 第九—条 开户银—行应当根据》实际需要核》定开户单《位3:天,至5天的《日常零星开支所需】的库存现金限—额
! 边远地区和【交通不便地区的开户!单,位的库存现金限额】可,以,多于5天《但不得超过1—。5天的?日常零星开》支
》
—第十条 》经核定?的库存现金限—额开户单位必—须严格遵守需要增加!或,者减少库《存现金限《额的应?当向开户银行提出申!请由开户银行核定】。
》
第十一条! :开户单?位现金收支应当【依,照下列?规定:办理
【
(一【)开户单位现金【收入应当于当日送存!开户:银行当日送存确有】困,难的由开《。户银行确定送存时】。。间,;
】。 , (二)》开户单位《支付现金《可以从本单位库【存,现金限额《中支付或《者从开户银行提取不!得从本?单位的现金收入中】直接支付(》即坐:支,)因:特殊情?况,需要:坐支:现金的应当事先报经!开户银行审查批【准由开户银》行核定坐支范—围和限额《。坐支单位应当定期向!。开户银?行报送坐《支金额和使用情况;!
】 (三)开户单】位根据本条例第【五条和第六条的规定!从,开户银行提取现金】应当:写明用途由本—单位财会部门—负,责人:签字盖?章经开户银行审核】后予以支付现—金;
《
?
(四)因!采购:地点不固定交通【不便生产《或者市场急需抢险救!灾以及其他特殊【情况必须使用现金】的开户单位应当向】开户:银行提出申》请由本单位财会部】。门负责人《签字盖章经开户【。。银行审核后予以支付!。现金
《
第!十二条 开户单】位应:。当建立健《全,现金账目《逐笔记载现金—支,付账目应当日清【月结账款《相符
【。
第十三条! 对个体工商【户、农村承包经营户!发放的贷款应当以】转账方式支》付对确需在集市使用!现金购买物资的经开!户,银行审核后可以在贷!款金额内支付现金】
— 第》十四条 在开户银!行,开户:的个体工商户、农】。村,承包经营《户异地采购所需【货,款应当通《过银行汇兑》方式支付因采—购,地点不?固定交?通不便必《。须携带现金的由【开,户银行根据实际【需要予以支付现金】
】 , 未在开户银—行开户的个体工商】户、:农村承包《经营户异地采购所需!。货款可?。以通过银行汇兑方式!支付凡加盖“—现金”字《样的结算凭》。证汇:入银行必须保证支】。付现金
》。
第!十五条 具备条】件的银行应》当接:受开:户单位的委托—开展:代发工资、转—存储蓄业务》。
:
— 第十六条 为!保证开户单位的【。现金收入及时送存银!行开户银行必—。须按照规定做好现】金收款工作不得【随意缩短《收款时间大中城【市和商业比较集中】的地区应《当建立非营》。业时间收款制度【
【 ?第十:七条: 开户银行—应当加强柜台—审查定期和不定【期地对开户单位现】。金收支情况进—行检查并《按规定向当》地人民银行》报,告现:金管理情况》
?
第】十八条? 一个单位—在几家银行开—户的由一《。家开户银行负—责现金管理工作核】定开:户单位库存现金限】额
》
: 各金融机构!。的现金管理分工【由,中国人民银行确定有!关现金管理》分工的?争议由?当地人民银行协调】、裁决
》。
:
第十】九条 开户银行应!当建立?健,全现金管《理制:度配备专职》人员:改进:工作作风改》善服务设施现—金管:理工作所《。需经:费应:当在开户银行—业务费中《解决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