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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六章 法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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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五:十六条 违—反,本条例的规定住【宅物:业的建设单位—未通过招投标的方式!选聘物业服务企业或!者未:经批准擅自》采用:。协议方式选聘—物,。业服务企《业的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责令限期改正给【予警告可以并处10!万元以下的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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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第:五十七条 违【反本条例的》规定建设单位擅自】处分属于业》主的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的所:有,权或者使用》权的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处,5万元以上》20:万元:以下:的罚款;《给业主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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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十八?条 违反本条例】的规定不移交有【。关资料?的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仍不移交有关!资料的?。对建设单位、—物业服务企业予以】通,报处:1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的!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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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五十九?条 违反本条例】的规定未取得资【质证书?从,。事物业管理的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没收违法—所得并处5万元以】上,20万元以下的罚款!;给业主《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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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欺骗:手段取得《资质证书的依照本】条第一款《规定处罚《并由颁发资》质,证书的部门吊销资】质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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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六十条? 违反本条例的】规,定物:业服务?企,业将一个物业—。。管理区域内的全部】物业管理一》。并,委托给他人的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责【令限期改正》处委托合《同,价款:30%以上5—0%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由颁发?资质证书的》部门吊销《资质证书委托—所得收益用于物业管!。理区域内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的维修、养护【。剩余部分按照—业主大?会的决定使用;【给业:主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 第六十一条! 违反《本条例的规定—挪用专?项维修资《金的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追,回挪用的《专项维修资金给予】。警告没收违法—所得可以《并处挪用数额2倍】以下的罚款》;物业?服务企?业挪用专《。项维修资《金,情节严重的并—由颁发资质证书的】。部门吊销《。资质证书;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的—。。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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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六十二条 !违,反本条例的规定建设!单位在?物业管理区》域内不按照规—定配置必要的物【业管:理,用房的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责令限期改正给予!警告没收违法所得并!处10?万元以上50万元】。以下的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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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六十三条》 违反《。本,条例的规定未经【业主大?会同意物业服务【企业:擅自改变《物业管理用房—的用途?的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责令限期》。。改正给予警告并处】1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的罚款;有】收益的所得收益【用于:物业管理区域内【。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的!维,修、养护《剩余部分《按,照业主大会的决【定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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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六十】四条 违》反本条例的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责—令限期改《。正给予警告并—按照本条第二款的规!定处以罚款;所得收!益用于物业管—理区域内《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的【维修、养护剩余部分!按照业主《大会的决定》。。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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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擅:自改变物业管—理区域内按照规划】建设的公共建筑和共!用,设施用途《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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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二)擅自!占用、挖掘物业管】理区域内道路、【场地损害业主—共同利?益,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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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三)【擅自利用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进行经【营,的
【 个人有前】款规定行《为,之一的处1000】元以上1万元—以下:的罚:款;单位有前款【规定行为《之一的处5万元以上!2,0万元以《下的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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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六十五】条 违反物业服】务合:。同约定?。业主逾?期不交纳物业服【务费用的业主委员会!应当督促其》限期交纳《;,逾期仍不交纳的物】业服务企业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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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六十六条 【 业:主以业主大》会或:者,业主委员会的名【义从事违反法律、法!规,的活动?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尚不构成犯罪的】依法给予治安—管理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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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六十七!条 违反本条例的!规定国务院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或者其他《有关行?政管:理部门的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收受他《人财:物,或,者其他好处不—。依法履?行监督管理职责或】者发现违法行为不予!查处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尚不!构成犯罪的依法给】予行政处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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