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总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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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条】 , 为了维护武器【装,备科研生产》秩序加强武》器,装备科研生产安全保!。密管理保证武—器装备质量合格稳】定满足国防》。建设的需《要制定本条》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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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条 《 ,国家对列入武器装备!科研:生产许可目录(以下!。简称:许可目录)的武【器,装备科?研生产活《动实行许可管理【但是专?门的武?器装备科《学研究活动》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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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许可目录【由,国务院国防科技工】业主管?部门会同中国—人民解放军总装备部!。(以下?简,。称总装?备部)和军工—电子行业主管部门共!同制定,并》适时:调整许?。可目录?。的制定和调整—应,当征求国务院有【关部门和军队有关部!门的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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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武器装备科研】生产许可应》当在:许可目?录所确定的》范,围内实行《分类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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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条 未取得武】器,装备科研生》。产,许可不得从事—许可目录所列的武】器,装备科?研生产活《动但是?经国务院、中央军】事委员会批》准的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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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第四条 》。 武:器装备科研生产许可!管,。理应当遵循统筹兼】顾、合理布局、【鼓励竞?争、安全保密的【。原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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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条 国务院国防科!技工业主管部门依】照本条例规定对全】。国,的武器装备》科研生产许可实施】监督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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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总《装备部协同国务院国!防科技工业主管【部门对全《国的武器装备科研生!产许可实施》监督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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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负!责国防科技工业管理!的部门依照本条例】规定对本行政区域的!武器装备科》研生产许可实施监督!管理
】 : 第六条 【取得武器装备—科研生?产许可的单位—应,当在:许可范围《内从事武器装—备科研生产》活动按照国家要【求或者?合同约定《提供合格《的科研?成果和武器》装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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