卫生部关于印发《卫生行政执法责任制若干规定》的通知 建标库

第三章监督

    第十二条  卫生行政部门的法制机构负责卫生行政执法责任制实施的监督工作,其职责是:

    (一)实施过错责任追究;

    (二)参与重大执法和听证活动;

    (三)对重大案件的调查处理实施监督;

    (四)组织对卫生行政执法工作进行评议考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