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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章 :委托代征管理—职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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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七】。条 税收委托代征!。工作中税务》机关应?。当监督、管》理,、检查委托代征【业务履行以》下,职责
】 : (一】),。审查代征人资—格确定?、登:记代征人《。的相关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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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二)填制—、发:放、收回、》缴销:委托代征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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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三)确定委【托代征?。。的具体范围、税【种及附加、计税【依据、?。。税率等;《?,
!。 《 (四)核》定和调?整代:征,人代征的个体工【商,户定额并通》知纳税?人和代?征,人执行;《
?
— 》。。(五)定期核—查代征人的管户【信息了?解代征户籍变—化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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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六):采集委托代》征的征?收信息、纳税—人欠税信息、税【。收票证管理情况【等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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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七)辅导和【培训代?。征人;?
! (八)】在有关规定》确定的?代,征手续费比率范【围内按照手续费与代!征人征收成本相匹配!的原则确定具体支】付标准办《理手续费支》付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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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九)督促!代征人按《时解缴代征》税款并对代》征,情况进行定期检【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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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十)其他—管理职责
!
第十八】条 : 税收委托代—征工作中代征人应当!。履行以下职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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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根据税务机关确定】的代征范《围、核定税额—或计税依据、税率】代征税款并按—规,定及时解缴入库;】
! 》(,二)按照税务机关】有关规定领》取、:保管、开具、结【报缴销税收票证、】发票确保税》收票:证和发票安全;【
】 : 《(三)代征税款时】。向纳税人开具税【收票: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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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四)建立代【征税款账《簿逐户?登,记代征?税种税目、税款【金额及税款所属【期,等内容;
】
《 》 (:五)在税款解缴【期内向税《务机关报送代征【代扣税款《。结报单以及受—托代征?税款的纳税人当期】已纳税、《逾期:未纳税、管户变【化等相关情况;【
! (—六)对拒绝代征人依!法代征税《款的纳税人自其拒绝!之时起24小—时,内报告税务机—关;:
】 (七】)在代征税款工【作中获知《纳税人?商业秘密和个人隐】私的应当依法为纳税!人,保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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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第?。十九条 代征【人不得对《纳税人?实施:税,款核定、税收保【全,和税收强制执行措】施不得对纳》税人进行《行政处罚
【
— 第:二十条 代征【人应根据委托代【征协:议,书,的规:定向税务机关申请】。代征税款手续费不】得从代征税》款中直接扣取代征税!款手续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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