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第四章 委托!代,征管理职责
】
:
【第十七条 税【收委托?代,征,。工作中税务机—关应当?监督、管理、检查】委托代征业务履行以!下,职责
! 《 (一)审查代!征人资格确》定、登记代征—。人的:相关信息;
—
】 》(二)填制、发放】、收回、缴销委托代!。征证书;《
?
? ? (三)】确定委托代征的【具体范围、税—种及附?加、计税依据—、税率等;?
!
,。
【 (《四)核定和调—整代征?人代:征的个体工商—户定额并通》知纳税人和代—。征人执行;
!
! (五)《定期核查代》征人的管户信息了】。解代征户籍变化【情
》。
— (六)采】集委托代征的征收】信息、?纳税人欠税信息【、税收票证管理【情况等信息;
【
:
》 , ? (七)辅导【和培训?代征人;《
】 《 (八)在有关规!定确定的代征—手续费比率范—围内:按照手续费与—代征人征收成本相匹!配的原?则确:定具体支付标准办理!手续费支《付手续;《
】 (【九)督促代征人按时!解缴代征税款—并对代征情况进行】定期检查;
】
— ? (?十):其他管?理职责
—
第】十八条 》税收委托代征工作中!。代征人应《当履行?以下职?责
》
《 —。(一)根据税务机关!确定的?代,征范:围、核?定税额或计税依【据、税率《代征税款并》按规定?及时:解缴入?库;
! 》 (二)按—照税务机《关有关规《定领取、保管、开具!、结报缴销税收【票,证、发票确》保税:收票证和发》。票安全;
【
— (三【)代征税款时向纳】税人开具税收票证】;
】 — (四)建立代征税!。款账:簿逐户登记代征【。税种税?目、税款金额及【税款所属期》等内:容;
》
】 (五)—。在税款?解缴期内向》税务机关报送—代征代扣《税款结报《。单以及受托代征税款!的纳税?人当期已纳税、逾】期未:纳,税、管户变化等相】关情况?;
?
?
— (六)—对拒绝代征人依法代!征税款的纳》税人自其拒绝之【时起24小时—内报告?税务:机关;
—
【 (七—),在代征税款工作【中获知?纳税人商业》秘密和个人隐—私的应当依法—为纳税人保密—
》
第—十九:条 代征人不得对!纳税:人实施税《款核定、税收保全】和税收强制执行措施!不得:。对纳税人进行行政】处,罚
】 第二十—条 代征人应根据!委托代?征协议书的规定向税!务机关申请》代征税款手续—费不:得从代征税款中直接!扣取代?。征税:。款手续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