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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章 监督《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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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三十七》条 实施机关应当!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依照本—办法和有关安全【生产行政《许可的法《律、法?规规定颁发安全【生产许可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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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施!机关工作人员在【安全生产许》可证颁发及其监督管!理,工作中不得索取或者!接,受企业?的,财物不得《谋,取其他?非法利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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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十?八,条 : ,实施机关应当—加强对安全生—产许可?证的:监督管理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许!可证:档案管?理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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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十九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实施机关应】当,撤销已经颁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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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超越职权《颁发安全《生产许可《证的;
!。 :。 》。 (二)违反—本办法规定》的程序颁《。发安全生产许可证的!;
! 》 (三?)以欺?骗、贿?赂等不正《当手段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的
【 第四十条 ! ,企业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后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实施机关应》当注销?其安全生产》许可证
【
】 (一)安全生产!许可证有效期届满未!被批准延《续的;
!。 ? : (二)—终,止危险化学》。品生:产活动的《;
】 【(三)安《全生:产许可证被依法【撤销的;
》
【 》 (四)安全生【产许可?证,。被依法吊《销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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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生产!许可证注销后实施机!关应当在当地主【要新闻媒《体或:者本机关网站—上发布公《告并通报《企业所在地人民政】府和县级《以上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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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十一条 省级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应当在每年—1月15《日前,将本行政【区,域内上?年度安全生》产许可证的颁发和管!理情况报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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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省级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应当定期向社会公】布企业取得安—。全生产许可的情况】接受社会《监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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