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验证
。 , 第《五,。章 监督《管理 !    《 第三十七》条  实施机关应当!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依照本—办法和有关安全【生产行政《许可的法《律、法?规规定颁发安全【生产许可证 — :     实施!机关工作人员在【安全生产许》可证颁发及其监督管!理,工作中不得索取或者!接,受企业?的,财物不得《谋,取其他?非法利益 》 ,     】第三十?八,条 : ,实施机关应当—加强对安全生—产许可?证的:监督管理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许!可证:档案管?理制度 】。     第三【。十九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实施机关应】当,撤销已经颁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 ,     【    (一—),超越职权《颁发安全《生产许可《证的; !。  :。     》。 (二)违反—本办法规定》的程序颁《。发安全生产许可证的!;   !     》 (三?)以欺?骗、贿?赂等不正《当手段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的 【    第四十条 ! ,企业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后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实施机关应》当注销?其安全生产》许可证 【       】  (一)安全生产!许可证有效期届满未!被批准延《续的; !。   ?  :   (二)—终,止危险化学》。品生:产活动的《;  】       【(三)安《全生:产许可证被依法【撤销的; 》   【     》 (四)安全生【产许可?证,。被依法吊《销的 — ,     安全生产!许可证注销后实施机!关应当在当地主【要新闻媒《体或:者本机关网站—上发布公《告并通报《企业所在地人民政】府和县级《以上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 :     第!四,十一条  省级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应当在每年—1月15《日前,将本行政【区,域内上?年度安全生》产许可证的颁发和管!理情况报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 》 :     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省级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应当定期向社会公】布企业取得安—。全生产许可的情况】接受社会《监督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