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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 :总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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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条 为》了规范外《国,企业或?者个人在中国境【内设立合伙企业【。的行为便于外—国企业?。或者个人以设立合伙!企业的方式在—中国:境内投资《扩大对?外,经济合作和》技术交流《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伙:企业法(以下简称合!伙企业法)、外国企!业或者个人》在,中国境内《设立:合伙企?业管理?办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合伙企—业登记?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合伙企业登】记管:理办:法):。制定本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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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条 本规定所!称外商?投资合伙企》业是指2个以—上外国企业或—者,个人在中国境内设】立的合伙企业以及】。。外国企业《或者个人与》中国的自然》人、法人和其—他组:织在:中国境内《设立的合伙企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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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外商《投资合伙企业—。的设立、《变更:。、注销登记适用本】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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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办:理外商投《资,合伙企业登记申【请人应当对申请材料!的真实性负》责
【 第三条 】 外商投资合—伙企业应当遵守【合,伙企业法以及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规章的规定》应当符?合外商投资的—产业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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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国家鼓励具有】先,进技术和管理—经验的外《国企业或者个人【在中国境内》设立合伙企》业促进?现代服?务,业等产业《的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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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外商投资产】业指导目录禁止【类和标注“限—于合:资”、“限于合【作”、“限于—。合资、合《作”、?“中方控股”、【。“,中方相对控股”【和有外资比例—要求的?项目不得《。设立外商投》资合伙?企业:
— 第四条 】 外商投资合—。伙企业?经依:法登记领《取外:商投资合《伙企业营业执照【后方:可,从事经营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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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五条 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主管全国的!。外商投资合伙企业】。登记管理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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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授予外商投资—企业核准登记权的】地方市场监督管理】部门(以下称企业登!记机关)负责本辖区!内,的外商投资合伙企业!登,记管理
! 省、自【。治,区、直辖市》及计划单列市、副省!级市市场监》督,管理部门负责以【。投资为主要业—务的外商投》资合伙企业的登记】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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