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验证
第五—章 附?则 — :     第四【十条  《香港、澳门和台湾】。地区的保险》机,。构在内?地设立的代表机构比!照适用本办法 【 》    第四十一】条  经中国保监】会批准设立的外国保!险,机构驻?华办:事处比照适用本【办法  !   第四十二【条  外国保险机】构设立代表处—的,正式申请表》和代表机《构名称变更申请【表由中国保监—会提供 】     第四【十三条 《。 本办法《所称“以《上”、“以下”【、“以内”包括本数!  【   第四十四条】  本办法规定提交!的材料应当》使用中文外国—保险机构所在国家或!者,地区提供的材—料为外?。文的应?当附中?文译本;中文—译本:与外:文有歧义的》以中文译本为准 ! ?     第四十五!条  本《办,法有关?批准、?报告期间的规—定是指工作日不含】节假日 》 ,    — 第四十《六条  本办—法,由中国?保,。监会负?责解释 《 : :  :   第四十七条】  本办法自—2006年9月1日!起施行中国保监【会200《。4年1?。月15日发布—的外国保《险机构驻华代表机构!。。管理办法同》时废: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