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节 退休与供养【
】 第》四十一条 中级以!上士:官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作退【休安置?
【 【(一)年满》55周岁的;
】。
】 (二—)服:现役满30年的;
!。
— (】三,)因:战、因公致残被评定!为1级至6级—残疾等级的》;
—
》 (四)经军!队医院证明和—军,级以上单位卫生【部门审?核确认因病》基本丧?失工:作,能力的
! 退休的退】役士官其生活、住】房、:。医疗等保障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 中级以上士官因!战致残?被评定为5》级,至6:级残疾等级本人自】愿,放弃退休安置—。选择由人民政府安】排工作的可》以依照本条》例第三章第》二节:的规定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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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四十二条— 被评定为1级】至4级残疾等级【的义务兵和》。初,级士:官退出现役的—由国家供养终—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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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国家供养《的残疾退役士兵【其生活?、住房、医疗—。等保障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 国家供【。养,分为集?中供养和分散供【养
】 分散供—养的残疾退》役士兵购(建—),房,所需经费的标—准按:照,。安置地县(市)经济!适用住房平均价格】。和60平方米的建筑!面积确定;》没有经济适用—住房的地《。区按照普《通商品住房》。价格:确定购(建)房所需!经费由中央》财政专项安》排不足部分》由地方财政解—决购:。(建)房屋产权归分!散供养的残》疾退役士兵所有分】散供养的残疾退【役士兵自行》解决住房的按照【上述标准将购(建)!。房费用发给本—。人,
】 第四十》三,条 因战》、,因公致残被评定为1!级,至,4级残疾等级的中级!。以上士?。官本人自愿放弃【退休安置的可以【选择由国家供—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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