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节 】退休与供养
!
第!四,十一条 中级【以上士?官,。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作退《休安置
】
— :。 (:一)年满55周岁】的;
【
《。 (—二)服现役满30】年的;
—
— , (》三,。)因战、因》公致残被评》定为1?级至6级残疾等级】的;:
! 》(四)经军队医院证!明和军级以上—单位卫生部门审核】确认:因病基本丧失工作】能力:的
】 退休的退役】士官:其生:活、住房、医疗等】保障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
— 中级?以上士官《因战致?残被:评定为5级至6【级残疾等级本—人,自愿:放弃退休安置选择】由人民政府》安排工作的可—以依照?本条例第三章—第二节的《规定办理《
— 第》四十二条 —被评定为1级—。至4级残疾等—级的义务兵和初级士!官退出现役》的由国家供养—终身
】 国家供养】。的残疾退《役士兵?其生:活,、住房、医疗等【。保障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 《。国家:供养分为集中供养和!分散供养
】
《 分散供养的残疾!退役士兵购(—建):房所需经费的标准按!照,安置地?县(市)经济适【用住房平均价—格和:60平方米的—建筑面积确定;【没有经济适用住房的!地区按照普通商品住!房价格?确定购(建)房所】需经费由中央—财政专?项安排不足部分由地!方财政解决购—(建)房屋产—权归分散供养的残疾!退役士兵所》有分散供《养的残疾退役士兵】自行:解决住房的按照【上述标?准将购(建》),房费用发给》本人
《
【 ,第,。四十三条 因战、!因公致残《被评定为1级至4级!残疾等级的中—级以上士官本—人自愿放弃退休【安置的可以选—。择由国家《。。供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