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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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节 自主就业】
! ?第十八条 义【务兵和?。服现役?不,满12年的士官退】出现役的《由人民政府扶持自】主就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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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十九条 》对自主就业的退【役士:兵,由,部队发给一次性退役!金一:。次性退役金由中央财!政专项安排;地方人!民政府可以根据【当地实?际情况给予经—济补助经济补助标准!及发放?办法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
— 一》次,性退役?金和一次性》经济补助按照国家】规定免征个人所得】税
【 各级人【。民政府应当加—强,对退役士兵自主就】业的指导和服—务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应当采取组织—职业介绍、就—业,推荐、专场招聘会等!方式扶持退役—士兵自主就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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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条 《 国家根据国民经济!发展水平、全国职工!年平均?工资收?入和军人职业特【殊性等因《素确定退役金标准并!适时调?整国务院退役—士兵安置工作主管】部门、军队有—。关部门会同国—务院财政部门负责确!定和调整退役—金标准?。的具体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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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自主?就业的退役》士兵根据服》。现役年限领取一【次性退役《金服现役年限不【满6个月的按照6】个月:。计算超过6个月不满!1年的按照1年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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获【得荣誉?称号或者立》功的退役《士兵由部队》。按照:。下列:比例增发一》次性退役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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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获得中央军事委【。员会、军队军区级】单位授予荣誉称号或!者荣:获一等功的》增,。发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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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二)荣—获,。二等功的增》发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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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三)荣获三等功的增!发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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多!次获得荣《誉称号或《者立功的退役士兵由!部队按照其中最高】。。等级奖励的》。增发比例增》发,一次性退役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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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一条《。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退《役士兵安置工—。作,。主管部门应当组织自!主就业的退役士【兵参加职业教—育和技能培训经考】试考:核合格的发给相应的!。学,历证书、职业—资格证?书并:推荐就业退役士兵退!役1年内参加职业】教育和技能》培训的费用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承担;?退役士兵退役1年】以上:。参,加职业教育和—技能培?训的按照国》家相关政《策,执行
》。
? 自》主就业退役士兵的职!业教育和技能培训】经费列入《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财?。政预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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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二条 各级!人民政府举办的公】共就业人才服务【机构应当免费为【退役士兵提供档案】管理、职业介—绍和职业指》导服务
! 国家—鼓,励其他人力》资源服务机构—为自:主就业的退役士兵】提供免费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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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二十三条 !对从事个《体经营的退役—士兵按照国》家规定给予税收优惠!给予小额担》保贷款扶持从—。事微利项目的给【予财政贴息除国家限!。。制,行业:外自:其在:工商:行政管?理部门?首,次注册?登记之日起3年内免!收管理类《、登记类和证照类的!行政事业性收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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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四条 国】家鼓励用人单位【招收录用或者聘用】自主就业的退役【。士兵用人单》。位招收?录用或者聘》用,自主就业退》役士兵符合》规定条?件的:依法享受税收等【。优惠
! 第二十—五条 自》主就业的退役士兵】入伍前是《国家机关、社会团体!、企业?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或者职工!的退出现《役后可以选择复职】复,。工其工资、福利和其!他待遇不得低于【本单位同等条—件人员的平均水平】
— 第二十【六条 ? 自主就业的退役】士兵:入伍前通过家庭承包!方式承包《。的农村土地承包期】内不得违法收回【。或者强制流转;【通过招标、拍卖、】公开协商等非家庭承!包方式承包的农村土!地承包期内其—家庭成员可以继续】承包;承包》的农村?土地:被依:法征收、《征用或者占用的与其!他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享有同等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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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主【就业的退役士兵回】入伍时?户口所在地》落户属于《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但没有承—包农村土地的可【以申请承包》农村土地《村,民委员会或者—村民小组应当—优,先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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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七条: 有劳动能—。力的残疾《退役士兵优先享受国!家规定的残》疾,人就业?优惠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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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二十八条 自【主就业的退役士兵】进入中等《职业学校《学习、?报考成人高等学【校,或者普通《高,等学校的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享受优!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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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入伍前已【被普通高等学校录取!并保留入学资—格,或者正?在普通高等学校【就学的退役士兵【退,出现役后2年内允】许入学或者复学【并,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享受奖?学金:、,。助学金和《。减免学费《等优待家庭经济【困难的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给【予资:助;入?学后或?者复学期间可以【免修:。公共体育、军—事技能和军事—理论等课程直接获得!学,分;入学或》者复:学后参?加国防生《选拔、参加国家【组织:的农:村基层服务》。项目人选选拔以【及毕业后参》加军官人选选—拔,的优先录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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