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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 】总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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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一条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规定为建立土地登】记制度维护土—地的社?会主义公有制保障】土地权利人的合法权!益特制定本规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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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条 《 ,土地登记《是国家依法对国有】土地使用权、—集体土地所有权【、集体土地》使用权和《。土地他项权利—的,登记,本规则所称土!。地他:项权利是指土地【使用权和土》地所有权以外的【土地权?利包括抵押权—、承租权以及—法律、行政法—规规定需要》登记的其他》土,地权:利,土地登》记,分为:初始土地登记和变】更土地登记初始【土地:登记又称总》登记是指在一定时】间内对辖《区全部?土地或?者特定区域》的土地进行的—普遍登记;变更【土地登记是指初始土!地登记以外的—土地登?记包括土《地使用权、所有权】和土地?他项:权利设定登》记土地使用权—、所有权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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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地】。他项权利变》更登记?名称、地址》和土地用途变更登记!注销土地登记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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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三条 》。国有土地使》用者:、集体土地》所有:者、集体《土地使用者》。和土地他项》权利者必须依照本】规则规定《申请土地登记,申请!。土地登记申》请者可以授权委【托代理人办理授权委!托书应?当,载明委托事项—和权限,依法登【。。记的土地使》用权、?所有权和土地他项权!利受法律保护—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侵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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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条 土—地,登,记以县级行政区【为单位?组织进?行具体工作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土地管理部门】负责:
! 第五条 土【地登记以《宗地为基本单元,】。拥有或者使用两宗以!上土地的土》地使用者或》土地所有者》应当分宗申请登【。记,两个以上—土地使用者》。。共同使用一宗土地的!应当分别申》请登记跨县级—行政区使用土地【的应当?分别向土地所—。在地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土地管理部门】申请登记
】
第六】条 ?土地登记依照—下列程序进行—
! , (一)土】地登记申请;
【。
】 (二)】地,籍调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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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三)权属审核【;
! (四】)注册登记;—
《
— (五—)颁发?或者更换《土,地证书
》
【 第七条 》 国家土地》管理局主管全国的】土地登记《工作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土地管理部门主管本!行政区域内的土地】登记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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