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七—章 :附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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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六十:。。九,条 ?
【 发生特别【重大突?发事件对人民生【命财产安全、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环?境安全或者社—会秩序构《成重大威胁》。采取本法《和其他有关》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应急处置措施】不能消除或》。者有效?控制、减《轻其严重社》会危害需《要进入紧急状态的由!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或者国务院》依,照宪法?和其他有《关法:律规定的权》限和程?序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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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紧急状—态期:间采:取的:非常措施依照有【关法律规定执行【或者由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另!行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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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第七十条 【
》
》 本法自2007年!11月1日起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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