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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十二章 】法律责任《 】    第一—百零五条  企业未!按照本办法》的,规定:向税务机《关报:送企:业年度关联业务【往来报告表或者未保!存同期资料或其他相!关资料的依》照征管法第六十条】和,第六十二条的规定】处理:  【  : 第:一百零六条  企业!拒绝提?供同期资料》等关联交易的相关】资料或者提供虚假、!不完整资料未能真实!反映其关联业务往来!情况的依照征管法】第七十条、征管法实!施细则第九十六条、!所得税法第》四,十四条?及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一百一十五【条的规定处理 !     第】一百零七条  税务!机,关根据所得税法【。及其实施条例的规】定对企业做》。出特别纳《税调整的应对—2008年1月1日!以后发生《交易补征的》企业所得《税税款按日加收【利息 【        】 (一)计》息期间自《税款所属《纳,。税年度的次》年,6月1?日起至补缴》(预缴?)税款?入,库之日止 】    》     (二【。)利:。息率:按照税款所属—纳税年度1》2月:3,1日实行的与补税】期间同期《的中国人《民银行?人民币贷款基准利率!(以下简称》“基:准利率”《),加5个百分点计算】并按:一年365天折算】日利息?率 :   【      (【三)企业《按照本办法规定提供!同期资料《和其他相《关资料的或》者,企业符合本办法第】十五条的规定—。免于:准备同?期资料?但根据税《务机关要《求,提供其?他相:关资料?的可以只按基—准利率计算加—收利息 — , :    企业按【照本办?法第十五条第(一】),项的规?定免于准备》同期资料但经税【务机关调《查其实际关联交【易额达到《必须准?备同期资料的标准】的税务机关对补【征,税款加收利息适用】本条第(二)—项规定 —    —     (四)】按照:本条规定加收的【利,息不得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 【   【  第一百零八条 ! 企业在税》。务机关做出特—别,。纳税:调整决定前预缴【税款的收到调—整,补税通知书后—。补缴税款《。时按照?应补缴税款所属年】度的先后顺序—确定已预缴税款的】。所属年度以》预缴入库《日,为截止日《分别计算应加—收的利息额 !。     第一】百零九条  企业】对特别纳《税调整应补》征的税?款及利息应在税【务机关?调整通知书规—定的期限内缴—纳,入库企?。业有特?殊困:难不能按期》缴纳税款的应依照征!管法第三《十一条及征管—法实施细则第四十一!条和第四十二—条,的有关规定办理延】期缴纳税款逾期不申!请延期又不缴纳税】款的税务机》关,应按照征管法第三十!二,条及其?他有关规定处理【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