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章 饮用水》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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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七条 太》湖流域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应当合!理,确定饮用水水—源地并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的规定划》定饮用水水源保护区!保障饮用水供—应和水质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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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八条 禁止在太湖!流域: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内设置排污口、有】毒有:害物品仓库以—及垃:圾场;已经设置【的,当地县?级人民政府应—。当责令拆《除或者关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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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第九:条 太湖流—。域县级人民政府应】当建立饮用水—。水源:保护区日《。常,巡查制?度并在?饮用水水源一级保】护区设置水》质、水量自动监测】设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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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条 太《湖,流域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应当按照水》源互补、科学调度的!原则合理规》划,、建设应急备用水源!和跨:。行政区域的联合供水!。项目按照《规划供水范围的正常!用水:量计算应急备用水】源应当具《备不少?于7天的供水能【力,
— : 太?湖流域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供水主管部门】应当根?据生活?饮用水国家标准的】要求编制供水设【施技术?改造规划报》本级人民政》府批:准后组织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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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一条 太湖【流域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应当组织水—行政、环境保护、】住,房和城乡建》。设等部门制定—本行政区《域,。。的供水安全》应急预案有关部门应!当根据本行政区【域的供水安全应急】预案制定实施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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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太湖《流域供水单位—应当根据本行政【区域的供水安—全应急?预案制?定相应的应》急工作方《案并报供水主管部门!备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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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十?二条 供水安【全应急预案》应当:包括下列《主要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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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一)应急!备,用水源和应急供水】设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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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二)《监测、预警、信【息报告和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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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 (三)组织指挥】体系和应急响应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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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四)应急备!用水源启用》方案或者应急调【水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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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五)?资金、物资、技术等!保障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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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十三条】 太湖《流,域市:、,县人民政府应—当,组织对饮用》水水源?、供水设施》以,及,居民用水点的—水,质进:行实:时,监测;?在蓝藻?暴发等?特殊时段应》当增加监测次数和监!测点及时掌握水质状!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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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太湖流域【市、县人民政—府发现饮用水—水源、供《水设:施以及居民用水【点的水质《异常可能影响供水】安全的应当立即采取!预,防、控制措施并及时!向社:会发布预警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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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十四条— 发生供水安全事!故太湖流域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应当立即按照规】定程序上报》并根据供《水安:全事故的严》。重程度和影响—范围按?照职责权限启动相】应的供水安全应急预!案优先保障》居民生活饮用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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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生供》水安全事《故需要实施跨流域】或者跨省、直辖【市,行政区域水资源应急!调度的由《太湖:流域管?理机构?对,太,。湖、太浦河、—新孟河、望虞—河,的水工?程下达调度指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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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防汛抗旱期间【发生供水《安全事?故需要?。实施水?资源应急调》度的由?太湖流域防》汛抗旱指挥机构、太!湖流域?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防汛抗旱指挥机】构,下达:调度指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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