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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章 【审定和?登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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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七条 国》家,鼓励研制新》饲料、?新饲:料添加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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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研制新饲料、新【饲料添加剂应当遵】循,科学、安全、有效、!环保的原则》。保证新饲料、—。新,饲料添加剂的质量安!全
】 第八条— 研?制的新饲料、新饲】料添加剂投》入生产?前研制者《或,者生:产企业应当向国务】院,农业:行政主?管部门?提出审定申请—并提:供该新饲《料、新饲《料添加剂的样—品和下?列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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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名称、主要》成分、理化性质【、研制方法、—。生产工艺、质量标】。准、检?。测,方法:、检验报告、稳定性!试验报告、环境【影响:报,。告和污染防治措【。施,。;
】 — (二)《国务院农业》行政主管部门指定】的试验?机构:出具的该新饲—料,、新饲?料添加剂的饲喂【效果、?。残留消解动态以及】毒理学?安全性?评价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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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申请新《饲料:添,加剂审定的》。还,。应当说明《该新饲料添加剂的添!。加目:的、使用《方法并提供该饲料】添加剂?残留可能《对人体健康造成【影响的分析评价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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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九条 】 国务院农业—行政主管部》门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将新饲料、新饲!料添加剂的样品和】申请资料交全国饲】料评审委员会对该新!饲料、新饲料添加】剂的:。安全性、有》效性及其对环境的影!响进行评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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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全国》饲料评?审委员会《由养殖、《饲料加工《、动:物营养?、毒理、药理、【代谢、卫《生、化工《合成、生物技术、质!量标:准、环境保护、食品!安全风险评估等方】面的:专家组成全》国饲料评审委员会】对新饲料、新饲【料添加剂的评—审采取评审会议【的形式?评审会?议应当有9名以【。上全国饲料》。评,审委员会《专家:参加根据需要也可】以邀请1至2名【全国饲料《评审委员会专家以】外的专家参加—参加评审的专家对评!审事项具有表决【权评审会议应当【形成评?审意:见和会?。议纪要?并由参?加评审的专家审核签!。字;有不同意—见的应当注明参加评!。审的专家应》当依法公平、—公正:履行职责对评审资】料保:密,存在回避事由的应当!主,动回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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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国饲料!评审委?员,会应当自收到新饲】料、新饲料》添加剂的样品—和申请资料之日【起9个月《内出具?评审:结果并提交国务院农!业行政主《管部门;但是全国】饲料评审《委员会决定》由申请?人进行相关试—验的经国务院农业行!。政主管部门同意评】。审时间可以延长3】个,。月
】 国务》院农业行政》主管部门应当自收到!评审:结果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作出是否核发新【饲料:、新饲?料添加剂《证书的决定;决定】不予:核,发的应当书面通知】申请人并说明—理由:
— : 第十条 —。 ,国务院农业行政【主管部门核发新【饲料:、新饲料添加剂证】书应当同时》按照职责权限公布该!新,饲料、新饲料添【加剂的?。产品:。质量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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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一条!。 新饲料、新饲】料,添加剂的监测期【为5年新饲料—、新:饲,料添加剂处》于监测期的不受理其!他就该新饲料—、,新饲料添《加,剂的生?产申请和进》口登记申《请但超过3年—不投入生产》。的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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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企业应当收集处【于监测期的新—饲料、?新,饲料添加剂的质【量稳定性及》其对动物《产品质量安全的影响!等信息并《向国务院农业—行,政主:管部门报告;国务院!农业行政主》管部门应《当对新饲《料、新饲料》添加剂的质量安全状!况组织跟踪监测【证实其存在安全问题!的应:当撤销新饲料、新】饲料添加剂证—书并予以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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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十二条 向】中,国出口中国境内尚】未使用但《出口国已经批准【。生产:和,使用的?饲,料、饲料添加剂的】应当委托中》国境内代理机构向国!务院农业行政主【管部门申请登—记并提供该》饲料、饲料》。添加剂的样品和下列!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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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一)商!。标、标签和》推广应?用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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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二)!。生产地批准》生,产、使用的证明和】生产地以外其他【国家、?地,。区的登记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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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三)主要成】分、:理化:性质、研制方—。。。法、:生产工艺、质量【标准、?检测方法、》检验报告、稳定【性试验报告、环【境影响报告和—。污染防治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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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四)国务院农【业行政主《管部门指定》的试验?机,构出:具的该?。。饲料、?饲料添加《剂的饲喂效》。果、残留消解动态】以及:毒理学?安全性评价》报告
! ?。申请饲料《添加剂?进口登记的》还应当说明该饲料】添加剂的添加—目的、使《用方法并提供该饲】料添加?剂残:留可能对人体—健康造成《影响:的分析评价报—告
【 《国务院农业》行政:主管部门应当依照】本,条例第九《条规定的新饲—。料、新饲料添加剂的!评审程序组织评审并!决定:是否核发饲料、【饲料添加剂》进口登记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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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首次向中国》出口中国境内已经使!用且出口国》已经批?准生产和使用的【饲料、饲《料添加剂的应当依照!本条第一款、—第二款的规定申【请登记国务院农【业行政?主管部门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对申请资料进行审!查;:审查合格的将样品】交由指?定的机构《进行复核检测;【。复核检测合格—的国务院农业行政】主管部门应当在10! 个工?作日内核《发饲料?、饲料添加剂—进口登记证》
】 饲料、饲料添加!剂进口登记证有效期!为5年进口登记证有!效期满需要继续向中!国,出口饲料《、饲料添加剂—的应:当在有效期届满6个!。月前申请续展—
— , ?。禁止进口未取—得,饲料、饲料》。。添加剂进口登记证的!饲,料、饲料添》加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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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十三条】 , 国家对已》经取得新饲料、新饲!料添:。加剂:证,书或者饲料、饲料添!加剂进口登记证【的、含有《。新化合物的饲料、】饲料:添加剂的《申请人提交》的其自己所取—得且未?披露的?。试验数据《和其他数据》实施保护《
】 自核发证书【之日:起6年内对其他【申请人未经已—取得新饲《料、新饲料添加剂证!书或者饲料、饲料】添加剂?进,口登记证的申请【人同:意使:。用前:款规定的数据—申请新饲料、新饲料!添加剂?审定或者《饲,料、饲料添加—剂进口登记》的国务院农》业行政?主管部?门不予审定》或者登记;》但是:其他申请人提交【其,自己所取得的—数据的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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除—下列情形外国务【院农:。业行政?主管部门不得—披露本条第一—款规定的数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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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公共利益!。。需,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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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二《)已采取措施确【保该类信息不会被不!正当地?进行商业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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