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章 】审定和登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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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第七条《 国家鼓励研制】新,饲料:、新饲料添加—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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研制新饲!料,、新饲料添加剂应当!遵循科学、安全、有!效、环保的原则【保证:新饲料、新饲料【添,加剂:的质:量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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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八条— 研制的新—饲料、新《饲料添加剂投入生】产前:研制者或者生产【企业:应当向?国务院农业行政主管!部门提出审定申请并!提供该新饲》。料,、新:饲料添?加剂的样品和下列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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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名称、》主要成分《、理:化性质?、研:制方法、生产工【艺、质?量标准、检》测方法、检验报告、!稳定性试验》报告:。、环境影响报—告和污染防治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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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二)国务院!。农业行政主管部门指!定的试验机》构出具?的,该新饲?。料、新饲料》添加剂的饲喂效果、!残留消解动态以及】毒理学安全》性评价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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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新饲料《添,加剂:审定:的还应当说明该新】饲料添加《剂的添?加目:。的、使用方法并提】供,该饲:料添加剂残留可【能对人体健康造【成影响的分析评价】报告
! : 第九条 —国务院农业》行政主管部门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将新—饲,料、新?饲,料添:加剂的样品和申请资!料交全?国饲料评审委员【会对该新饲料、新】饲料添加剂》。。的安全性、有效【性及其对环境的【影响进行评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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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全》国饲料评审委—员会:。由养殖、饲料—加工、动物营养、毒!。理、药理《。、代谢?、卫生、化》工,合成、生物技—术、质量标准、【环,境保护、食品安全风!。险评估等方面的【专家组成全国饲【料评审委员会对新饲!料、新饲料添加剂的!评,审采取评审》会议的形式》。评审会议应》当有:9名以?上,全国:。饲料评审委员会专家!参加根据需要也可以!邀请1至2》名全国饲料评审【委员会专家以外的专!家参加?参加评审的专家对评!审事项?具有表决权评审【会,议应当形成评审意见!。和会议纪要并由参加!评审的?专,家,。审核签?。。字;有不同意见的应!当注明参加评审的专!家应当依法公平、公!正履行职《责对评?审,资料保密存在—回避事由的应当主动!回,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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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国饲:料评审委员会应当】自收:到新饲料、》新,。。饲料:添加剂的样品—。和申请资《。料之日起9个月内】出具评审结果并提交!国,务院农业行政—主管:部门;但是全国饲】料评审?委员:。。会决:定,。。。由申请?人进行相关试验的】经国务院农业—行政主管部门同意评!审,时,间可以延《长3个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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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务院农业行政【。。。。主管部门《应当自收到评审结果!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作出是!否,核发新饲料》、新:饲料添加剂》证书的决《定,;决定不予核发的】应当书面《通知申请人并—说明:理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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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十条 国—务院农业《行政主管部门核发新!。饲料、?新饲料添加剂证书】应当同?时按:照职责权限公布该】新饲料、新饲料添加!剂的产品《质量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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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第十一条 新!饲料、新饲》料添:加剂的监测期—为,5年新饲料、新饲料!添加剂处《。于监:测,期的不受理其他就】该新饲?料、新饲料添加【剂的生产申请和进】口登记?申请但超过3—年不投入《生,产的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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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企!业应当?收集处于监测—期的新饲料》、新饲料添加剂的】。质,量稳定性及其对【动物:产品质?量安全的影》响等信息并向国务院!农业:行政主管《部门:报告;国务院—农业行政主管部【门应当?对新饲料《、新饲料《添加:剂的质量安》全状况组织跟—踪,监测证实其存在【安全:。问,题的应当撤》销新饲料、新饲料】添加:剂证书并《予以:公告
! 第《十二条 向中国】出口中?国境内尚未使用但出!口国已经《批准生产和使—用的饲料、饲料添加!剂,的应:当委托中国境内【代理机构向国务【院,农业行政主》管部门申请登记并】提供该饲《料,、饲料添加剂—的样品?。和下列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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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一)商标【、标签和《推广应用情况;【
— (!。二):生产地批《。准,生产、使用的—证明和?。生产地以《外其:他国家、地区的【登记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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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三,)主要?成分、理化性质、】研制方法《、生产工艺、—质量标准、检测【方,法、检验报告—、稳定?性试:验报告、环境影响报!告和污染《防治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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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四)国务院】农业行政主管—部门指定的试验机构!出具的该饲料、饲】料添加剂的饲喂效】果、残留消解—动态以及毒理—学安全性《评价:报告
】。 申请饲料】添加剂进口登记的】还应当说《明,该饲:料添加剂的》。添加目的、使用方】。法,并提供该饲料添加】剂残留可能对人体】健康造?成影响的分析评价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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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国?务院农业《行政主管《。部门:应当依照《本条:例第九条规》定的:新饲料、新饲料添】加,剂的评审《程序组?织评审并决》定是否核《发饲料?、饲料添加》剂进:口登:记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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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次向!中国:出口中国境内已经】使,用且出口国已经批准!生产和使用的饲料】、饲料添加剂—的应当依照本条第】一款、第二款—的规定申请》登记国务院农业行政!主管部?门,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对申《请资料进《行审查?;审查合格的将样品!交由指定的机构进】行复核?检测;复核》检测合格的国—务院:农业行政主管部门应!当在1?0 个工《作日内核发饲料、】饲料添加剂》进口登记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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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饲?料、饲料添加剂进】口登记?。证,有效期为5年—进口登?记,证有效期《满需要继续向中国】出口饲料《、饲料添加剂的应当!在有效期届满—6个月前申请续展】
】 禁?止进口未取》得饲料、饲料添加】剂进口登记证的饲料!、饲料添加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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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十三条? 国家《对已经取得》新饲料、新》饲料:添加剂证书》或者饲?料、饲料添加剂进】口登记?证的、含有新化【合物的饲料、饲料添!加剂的申请》人提交的《其自己所取得且【未披露的试验数【据和其他数》据实施保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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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自核发证书之日起!6年内对其他申请】人未经已取得—新饲料、新饲料添加!剂证书?或,。者饲料、饲料添加剂!进口登记证的申请人!同意使用前》款规定的数据申请新!饲料、?。新饲料添《。加剂审定或者—饲料、饲料》。添,加剂进口登记—。。的,国,务院农业行政主【管部:门不予?审定或者登》记;但是其他申【请人:提,交其自己所取得的】。数据的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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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除下》列情形外国务院农】业行政主管部—门不:。得披露本《条第一?款规定的数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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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公共利益需》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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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二)【已采取措施确保该类!信息不会被》不正当地《进行商业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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