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第五章 治疗康复!。
《
第!三十四条 》 强制隔离戒毒【。。所应:当根据戒毒人员【吸食、注射毒—品的种类、成瘾程度!和戒断症《。状等进行有针—对性的生理治疗、】心理治?疗和:身体康复《训练
》
:
对公【安机关强制》隔离戒毒所移送的】戒毒人员《应当做好《戒毒治疗《的,衔接:工作
】 : 第三十五—条 对戒毒人员】。进行戒毒治疗应当】采用科?学、规?范的诊疗技术和方法!使用符合国》家有关规《定的药物《。、医疗?器械戒毒治疗使【用的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应!当,按照规定申请购买】并,严格管理《。使,用时须由具有麻醉药!品、精神药品—。处,方权的医《师按照有关》技术规范开》。具处方?
】 禁止以戒毒【人员为?对象进行戒》毒药物试验
!。
《 :第三十?六条 《强制隔?离戒毒所应当定【期对戒毒人员进行身!体,检查:对患有疾《病的戒毒人员应当】及时治疗《对患有传《染病的?戒毒人员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采取必要的隔【。离治疗措施
【
:
第三十!七条 戒毒—人员患有严重疾病】不出所治疗可能【危及生命《的凭所内医》疗,机构或者二》级以上?医院出具的诊断证明!经强:制隔离戒《毒所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司法【行政机关戒毒—管理部门批准报【强制隔离戒毒决定机!关备案强制隔—离戒毒所《。可以允许其》所外就医并发给所】外就医证明
【
— ,。 第三十八条 【 戒毒人员所外【就医期间强制隔离】戒毒期限连续计算对!于健康状况》不再适宜《回所:执行强制隔离戒毒】的强制隔《离戒毒所应》当向强制隔》离戒毒决定机关【提出变更为社区戒毒!的,建议同时报强制隔】离戒毒所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司法行《政机关戒毒管—。理部门备案》
》
第三十九!条 : 强制隔离戒毒所】应,当建立戒毒人—员心理健康档案【开展心理健康—教,育提供心理咨询对】戒毒:人员进行心理—治疗;?对心理状态严重异】常或者?有行凶、自伤、【自残等危《险倾向?的戒毒人员应当实】施心:。理危:。机干:预
:
【 :第,四十条 对可能发!生自伤、自残等情形!的戒毒?人员使用保护性约束!。措施应当经》强,制隔离戒毒所负【责人批准采》。取保护性《约束措施应当遵【守有关医《疗规:范
?
【 对:。被采取保护》性约束?措施的戒《毒人员人民警察和】医护人员《。应当密切观察;可】能发生自伤、自残】等情形消除》后应当?及时解除保护性约束!措施
! 第四》十一条? 强制《隔离戒毒所》可以与社会医—疗机:构开展医《疗合:作提高戒毒》治疗水平和医疗质】量
【 第四—十,二条 ? 强制隔离戒毒所应!。当通过组织体育【锻炼、娱乐活动【、生活技能培训等方!式对:。戒毒:人员:进行身体康复训练帮!助戒毒人员恢复【身,体机能、《增强体?能,
:
第!四十三条 强制】隔离戒毒所根据戒】毒的需要可以—组织有劳动》。能力的?戒毒人员参加必要的!生产劳动
》。
:
组织!戒毒人员《参加生产劳动—的应当支付》劳动报酬戒毒人员】劳动时间每周不【超,过,五天每天不超过【。六小时法定节假【日不得?安排戒毒人员—参加生产劳动
!
? , 第《四十四条 强【制隔离戒毒》所应当建立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对参加生产劳动的!戒毒人员进行安全】生产教育提供必【要的劳动防》护用品生产劳动【场地和劳动项目应】当符合安全生产【管理的有关规定不】得引:进易燃、易爆等危】。。险生产项目不得【组织戒毒人员—从事有?碍身体康复的劳动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