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六章【 法律责《任
】
》第二:十,八条 未经登【记的人员从事—已纳入本办法调整】范围司法鉴定业务的!省级司法行政机【关应当责令》其停:止司法鉴定活—动并处以违法所得】一至三倍的罚款罚】款总额最高不得超过!三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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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九条 司法【鉴定: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省级?。司法行政机》关,依法给予警告并责】令其改?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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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同时在两【个,以上司法鉴》。定机构执业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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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二)超出登!记的执业类别执业】的;
》
:。
【。 (?三)私自《。接受司法鉴定—委托的;
!。
】。 (四)违反保密】。和,回避:规定的?;
! : (五)拒绝!接受:司法行政机关监督】。。、检查或者向其提】供虚假材料的;
!
— (六)!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的其他—情形:。
》
《 第:。三,十条: :司,法鉴定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省级司法】行政机关给予停【。止执业三个月以【上一年以下的处罚;!。情,节严重的撤》销登记;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
】 (一?)因严?。重不负责任给—当事:人合法权《益造成重大损失【。的;
! : (二)】具有本办法第二【十九规定的》情形之?一并造成严重后【果,的,;,
【 ,。 《。 (三)提供虚假!证明文?件或者采取其他欺】诈手段骗取登记的;!
》
《 (四【)经人民法院依法通!知,非法定?事由拒绝出庭作【证,的;
! (五!)故意做《。虚假鉴定的;
】
?
!(六)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 第三十《一条 司法—鉴定人在《执业活?动中因故意或者【重大过失行》为给当?事人造成损失—的其所在的司法鉴】定机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后可以?向有过?错行为的《司法:鉴定人追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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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十二《条 司法行政机】关工:作人员在管理工作】中,滥用职权、玩—。忽职守造成严重后】果的依法追究相【。应的法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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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十三?条 司《法鉴:定,。人对司法行政机关的!行政许可《和行政处罚有异【议的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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