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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第六章 法律!责任 —     】第二十八《条  未经》。登记:的人员从事已纳入】本办法调整范围【司法鉴定业务的【省级司法行》政机关?应当责令《其停止司法》鉴,定活动并《处以:违法所?。得一至?三,倍的罚款罚款总额】。最高不得《超,过三万元 】     第二十!九条:  司法《。鉴定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省级司法《行政机关依》法给予警《告并责?令其改正 【      】   (一》)同时在两个—以上司?法,鉴定机构执业的;】  【。     》  (二)超出登】记,的执业类别执业【的; 【 ,   ?   ?  (三)私自【接受司法鉴定委托的!;, 》   ?  :    (四)【违,反保密和回避规定的!; 《     【   ? (五)拒绝—接受司法行政机关】监督、检查或者向其!提,供虚假材料的; 】  —    《   (六)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的其他情!形   !  第三十条  司!法鉴定?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省级司法行政机关!给予停止执业三个】月以上一年》以下的处罚;—情节严重的撤销登】。记;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 ?       【 (一)《因严重不负责—任给当事人合法权】益造成重大》损失的;《  【 ,   ?   (《二)具有本办法【第二十九规定的情形!之一并造成严重后果!的; 】。       【 (三)提》供虚假证明文件或】者采取其他欺诈【。手,段骗:取登记的; !     —    (四)【经人:民法院依《法通知非法定事由】拒绝出庭作证的;】 ?       !。  (五《)故意做虚假鉴【。定的:; 【        (!六)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    】 第三十一条  司!法鉴定人在执业活动!中因故意或者重大】。过失行为给当事人】造成损失的其—所在的司法》。鉴定机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后可以向有过错行!为的司法鉴》定人:追偿 》  《。。  : 第三十二条  司!法行政机关工作人员!在管:。理工作中滥》用职权、玩忽—职守造成严》重后:果的依法追究相应】的法律责任 】     第三!十三条  司—。法鉴:定人对司法行政【机关:的行:。政许可和行政处【罚有异议的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