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验证
: 第六章》 法律责任 【 ?     第】二十八条  未经登!记的:人员:从事:已,纳,入本办法《调整范围司》法鉴定业务的省【级司法?行,。政机:关,应,当责令其停止司法】鉴定:活动并?处以违法所得一【至三倍的罚款罚【款,总额:最高不得超过三万】元 》 :    第二—十九条 《 司:。法鉴定?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省级司法《行政机关《。依法给?予警告并责令其改正!   】    《  (一)同时【在两个以上司法鉴定!机构执业《的; ?   【  :    (二)超出!登记的执业类别执业!的; ?。 :       !  (三)私—自接受司法鉴—定委托的; — 《      —。   (四》)违反保密和回【避,规定的;《 ?       !  (五)拒绝接】受司法行政机关【。监督、检查或者【向其提供虚假—材料的; 【       !  (?六)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的其?他情形? ? ,   《  第?三十条  》司法鉴?定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省级?司法行政机关给【予停止执业》三个月以上一年【。以下的处《罚;:情节严?重,的撤:销登:记;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 : :     》 ,  (一)因严重】不负责任给当事人合!法权益?造成重?大损失?。的; 《   — ,  :   (二)具有】本办法第二十九【。规定的情形之一并】造成严重后》。果的; 《     !    (三—)提:供虚假证明文—。件或者采取其他【欺诈手段骗取登记的!。;  】       (】四)经人民法—院依法?通,知非:法,定,事,由拒:绝出庭?作证的?; : 《         !(五)故意做虚假鉴!定的; 》 :        ! (六)《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     【第三:十一条  》司法鉴?定人在执《业活动中因故意或】者重:大过失?行为:给当事人造》成损:失的其所在的司法】鉴定机?。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后可以向有过—错行为的司》法鉴定人追偿 !   》 , 第三十二条—  :司法行政机》关工作人员在管【理工:。作中滥用职权、【玩忽职守造成严重】后果的依《法追究相应》的法律?责,任 —  :   ?第三十三条  司法!鉴定人对司》法行政机关的行政】许可和行政处—罚有异议《的,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