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第二章 主管机】。关
:
【 : 第八条 — 司:法部负责全》国司:法鉴定人的》登记管理工作依法】履行:下列职责
【
【 (一)指导!和监督省级司法【。行政机关对》司法鉴定人的—审核登?记、名册编》制和名册公告工【作;:
— :。 (【二,)制定司法鉴定人】。执业规则和职业【道德、职业纪—律规范;《
》
【 (三《),制定司法《鉴定人诚信等级评估!制度并指导实施;】
— : (【四)会同国务—院有关部门制定【司法:鉴定人专《业技术职称评—聘,标准和办法;
【。
《
, — (五)制定【和,发布司法鉴定人【继续教育规》划并指导《实,施;
】。 — , (六)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职责
】
:
第九条! 省级司》法行政机关》负责本行政》区域内司法鉴—定人的登记管理工】作依法履行下列【职责
?
! (》一)负责司法鉴定】。人的审核登记—。。、,名册编制和名册公告!;
:
《
【 (二)负责【司法鉴定人诚—信等级评估工—作;
》
! (三)负责【对司法鉴定人进行监!督、检查;
—
》 — (四)负责对】司法鉴定《人违法违《纪,执业行为进行调【查处理;
—
:
《 (五】)组:织开展司法鉴定人专!业技术职《称,评聘:工作;
—
《 》 (六)组织【。司法鉴定人》参,加司法鉴定》岗前培训和继续【。教育;
》
?
!(七)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的》其他职责
】
第十条!。 省级司法行【政机关?可以委托下一级【司法行?政机关协助办—理本办法《第九条?规定的有《关工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