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验证
, , 第四章》 司法鉴定意见【书的出具《 》     第三!。十六条  司法鉴】定机构和司法鉴定】人应当按《照统一规定》的文本?格,式制作司《法鉴定意《见书 《 《   ? 第三十七条 【 司法鉴定》意见书应当由司【法鉴定人《签名多人参加的鉴定!对鉴定意见有不【同意:见的应当注明 【  —   第三十八条】  司法鉴》。定意见?书应当加盖司法鉴】。定机构的司法—。鉴定专?。用章 》   》。  第三十》九条  《。司法鉴定意》见书应?当一式四份三份【交,委托人收《。执一份由司法鉴定】机构:存档司法《鉴定机?构应当按照有—关规定或《者与委托人约—定的方式向》委托人发送司法鉴定!意见:书 【   ? ,第四:十条  委托人对】鉴,定过程、鉴定意【见提:出询问的司》法鉴定机《。构和司?法鉴定人应当给予】解释或者说明 】   —  第四十一条  !司法:鉴定意见《书出具?后发现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司法鉴》定,机构可以进行补正】: 【        】(一)图像、谱图】、表格不《清晰的;《 : ?       【 , (二?)签名、盖章或【者编号不符合制【作要求的《;, : 《     》   (《三)文字表达—。有瑕疵或者错别字但!不影响司法》鉴定意?见的 —     —补正应当在原—司,法,鉴定:意见书上进》行由至少一名—司法:鉴,定人:在补正处签》。名必要?时可:以出具补正书 】 :。  ?  : 对司法《。鉴定意见书进行补】正不得改变》司,法鉴:定意见的原意 !     第】。四十二条  司法鉴!。定机构应当按照规定!将,司法鉴定《意,见书以及有关资料】整理立卷、归档【保,管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