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章 :税务行?。政复议和解》与调解
【
《 ,
》
,
】第八十六《条,。 , 对下列《行政复议事》项按照自愿、合法的!原则申?请人和被《申请人在行政复议机!关作:出行政复《议决定以前可以【达成和?解行政?。复议机关也》可以调?解
! : 《(,一)行使《自由:裁量权作出的—具体行政行》为如行政处》罚、核?定税额、确》定应税所得》率等:
! (二【)行政赔《偿
《。
:
》 《(三)行政》奖励
】 — (四)存在其】他合:理性问题《的具体行政行为
】
》 行政—复议:审理期限在和解【、调解期间中止计】算
【 第》八十七条 申请】人和被?申请人?达成和解的应当【向行政复议机构提】交书面和《解协议和解内容不】损害社会公共利益和!他人合法权》益的行政复议机【构应当准许
】
【第八十?八条 经行—政复议?机构准许和解终止】行政:复议的申请人不得】。以同一事实和理由】再次申请《行政复议《
【 : 第:八十九条 调【解应当符合下列要】求
! (一】),尊重申请人和被申】请人的意愿
—
《
? (二】。),在查明?案件事?。实的基础上进—行
》
? (三!)遵循客观、公正和!合理原则
》。
,
:
】 (四)不得损害!社会公共利益和他】人合法权益
】
第九!十,条 行《政复议机关按—。照下列程序》。调解
—
!。 (一)《征得申请人和被申】请人:同意
?。
【 : (二)【听取申请人和被申】请人的意《。见,
】。 (三】)提出?调解方案
—
— —(四)达成调解【。协,。议
】 《 , (?五)制作《。行政复议调解书
】
:
《 第九十一【条 行《政复议调解书应当】。载明行政复议请【求、:。事实、?理由和调解结果并加!。。盖行政复《议机关印章行政复】议调解书经双方【当事人?签字即?具有法律效力
】
【 调解未达成协议】或者行?政复议调解书不生效!的,。行政:复议机关应当及时】作出行?政复议决定
】
第】九十二条《 申请人不履行】行政复议调解—。书,的由被申请》人依法强《制执行?或,者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