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验证
第》二章 新兽药研【制 :。 《 : ,   ? 第:六条  国》家鼓励研《制新:兽药依法保护研【。制者的合法权益【 》  :  : 第七条《  研?制新:兽药应当《具有与研制相适【应的场所、仪—器设备?、专业技术》人员、安全》管,。理规范和措施 【 》 ,  : 研制?新兽药?。应当:进行安全性评价【从事:兽药安全性评价【的单位?应当经国务院兽医行!政管理?部,门认定?并遵守兽药》非临床研究质—量,管理规范《和,。兽药临床试验—。质量管理规》范 【。。    第八—条  研制新—兽药应当在临床试】验前向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兽?。医行政管《理部门提出申请【并附具该新兽药【实验:室阶段安全》性评价报告及其他临!床前研究资料—;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兽医》行政管?理部门应当自收到】申请之日起60个工!作日内将《审查结果书面通【知申请人 】     —研制的新兽药属于生!。物制品的应当在【临床试验前》向国:务院兽医行政管理部!门提出申请国—务,院兽医行《政,管理部?门应当自收到—申请之日起60个】工,。作日内将审》查,结果书?面通知申请人 【     !研制新兽《药需要使用一类【病原微?生物的还应》当具备国务》院兽医行政管理部门!规定的条件》并在实?验室阶段前报国【务院兽医行政管理部!门批:准 ? 《    第九条  !。临床:试验完?成后新兽药研制者向!国务院兽医》行政管理部门提【出新兽药注》册申请时《应当提交该》新兽药的样》品和下列资料— —  :   ?  : (一?)名称、主要成分】。、理化性质; !       ! , (:二)研制方法—、,生产工艺、质量标准!和检测?方法;? ? ?    《    (三)药】。理,和毒理试验结果、】。临床试验报告和【稳,定性:试验报告; 】       !  (?。四):环境影响报告和污】染防治措施 !     研制的!新兽药属于生—物,。制品的还《。应,当提供?菌(毒、《虫)种、细胞等【有关材料和资料菌】(毒、虫)》种,、细胞由国务院兽医!行,政管理?部,门,。指定的机构保—藏 》   《  研?制用于?食用动物的》新,兽药还应当按—照国:务院兽医行政管理部!门的规定进行—兽,。药残留试验并提供】休药:。期、最高残留—限量:标准、?残留检测方法及其】制定依?据等资料 —   —  国务院兽—医,行,政,管理部门应当自收到!申请: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将决—定受:理的新兽药资料送其!设,立,的兽药?评审机构《进行:评审将新兽药样品】送其指定《的检验?机构复核《检验并自收到评审和!复核检验《结论之日起60个】工作日内完》成审查审查合格的】发给新兽药注册【证书并发布该兽药的!质量标准;不合格】的应当书面》通,知申请人 【 :     第—十条  国家对依法!获得注册的、含有新!化合物的兽药的申】请,人,提交的?其,自己所?取得且未披》露的试?验数据和《其他:数据实施保护 】   —  自注册之日起6!年内对其他申—请人未?经已获?得注册兽药的申请人!同意使用前》款规定的数据申请兽!药注册的兽药注【册机:关不予注册;但是】其他申请人提—交其自?己所取得《。的数据的《除,外 《  《   除下列—情况外兽药》注册:机关不得《披露本条第一—款,规定的数据 【。 , ,   《。    《  :。。。(,一,)公共利益需要;】   】      (【二)已采取措施【确保:该类信息不会—。被不正当地》进行商业使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