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验证
第二章 新!兽药研?制 : 》 ,     第六条 ! 国家鼓励》研制新兽药依法保护!研,制者的合法权益 】 :     第】七条  研》制新兽?药应:当具有与研》。。制相适应《的场所?、仪器?。设备、专业技—术人员、安全管【理规范?和措施 】     研制【新兽药应当进—行安全性评》价从事兽药安全性】评价的?单位应当经国务院兽!医行政管理部门认定!并遵守兽药非临床】研究质量管理规范】和兽药临床》试验质量《管理规范 ! ,    第》八条  研制—。新兽药应当在临床试!验前向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兽医行政管》理部门提《出申请并附》具该新?兽,药实验室阶段安【全性评价报告及其】他,临,床前研究资料;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兽医:行政:管理:部门应当自收到申】请之日起《60:个工作日《内将:审查结果书面通知】申请人 【   《  研制的新兽【。药,属于生物制品的应】当在临床试验前向】国务院兽医行—政管理?部,门提出申请国务院兽!医行政?管理部门应当自【收到申?请之日?。起6:0个工作日内将【审查结果书面—通,知申请人 【    — 研制新兽药需要使!用一类病原微生物】的还应当具备国务院!兽医行政管理—部门规定的条件并在!实验室?阶段前报国务院兽】医行政管理部—门批准 — : ,    第九条【  临床试验完成】。后新兽药研制者向】国务:院兽医行政管理部门!提出新兽药注册申】请时应当提交该新兽!药的样品和》下列资料 】      【   (一)名【称,、主要成分》、理化性质; 】      !   (二)研制】方法:、生产工艺》、质量标准和检【测,。。方法; 》     】 ,   (《三)药理和毒理试验!结果、临《床试验报告和稳定】性试验报告;— 《     —  :  (四)环境影响!报告和污染》防治措?施,    ! 研制的新兽药【属于生物制品的还】应,当提:供菌(毒、虫)种】、,细,胞等有关材料和【资,。料菌(毒《、虫)种、细胞由国!务院兽医《行,政管理部《门指定的机构保藏 !  —   研制用于【食用动物《。。的新兽药还》应当按照国务院兽医!行政管理《部门的规定进行【兽,药残留?。试验并提供休药期】、最高残留》限量标?准、残留检测—方法及其制定—依据:等资料 【     国务院!兽医行政管理部门应!当自收到申请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将决定—受理的?新兽药?资料送其设立的兽】。药评审机构进行评】审将:新兽药?样品:送其:指定的?检验机构复核检验】并自收到评审和复】核,检验结论之日起6】0个:工作日内完成审查】审查合格的发—给新兽药注》册证书并发布—该兽药的质量标准】;,不合格的应当书面通!知申请人 —    【 第十条  国家】对依:法获:得注册?的、含有新》。化合物的兽药的申】请人提交《的,其自己?所取得且未披露【的,试,验数据和《其他数据实施保护】    ! 自注册之日起6年!内对其他申请人未】经已获得注册—兽药:的申请人同》意使用前款规定【的数据申请》兽药注?册的兽药注》。册机:关不予?注册;但是其—他申请人《提交其自己》所取得的《数据的除外 【。 ,   》。  除下列情况外兽!药注册机关不—得披:露本条第《一款规?定的数据 —    【 ,。    (一)【公共:利益需要; —  —       (】二)已?采取措?施确保?该类:。信息不会被不正【当地进行商业使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