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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六《章 收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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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第三?十二条 收—入是指事业单—位,开展:。业务及其他活—动依法取得的非偿还!性资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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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三十三条 事业!单位的收入包括财】政补助收入、事【业收入、上》级补助收入、附属单!位上缴收入》、经营收入和其他收!入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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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财政补助—收入是指《事业单位从同级【财政部门取得的各】类财政拨款》包括基本支出补助】和项目支出补助
】
— 事业》收入是?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其中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应当上缴国】库或者财《政,专,户的资?金不计?入事业收入;—从财政专户核拨给】事业单?位的资金和经核准】不上缴国库或者【。财政:专户的?资金计入事业收入】
— 上级—。补助:收入是指事业—单位:从主管部门和上级】单位:取得的非财政—补助:收入
】 ? 附属单位上缴收入!是指事?业单位附属独立核】算单位按照有关规定!上缴的?收入
】 , ,。 经营收入是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
【 其他收入—是指财?政补助收入、—事业收入、上—级补助收入、附属单!位上缴收入和经营】收入以?外的:各,项收入包括投资收益!、利:息收入、《捐赠收入等
】
》。 第三十四—条 事业》单位的收入》一般应当在收到款】项时予以《确,。认,并按照实际收到的】金额进行计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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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采用权责发—生制确认的收—入应当?在,提供服务或者发出】存货同时《收讫:。价款:或者取得索取价【款的凭据时予以确认!并,。按照实际收》到的金额或者有关凭!据,注明的金额进行【计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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