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七章 】附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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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四十【四条 已经退休】。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有违法违纪行!为应当?受到处分的不再【作出处分决定但是应!当给予降《低岗位等级》或者:撤职以?上处分的相应降低或!者取消其享》受,的待遇?
】 第?四,十五条 对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处分工作中》有滥用职权、—玩,忽职守、徇私舞弊】、收受贿《赂等违?法,违纪行为的工作人】员按照有《关,规定给予处分;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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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四?十六条 对—机关:工勤人员《给予:处分参照本规定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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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十七?条 教育、医疗卫!生、科技、》体育等部《门可以依《据本规定结合自身】工作的实际情况与国!务院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和国务?院,监察机关联》合制定具体》办法
! 第四十—。八条 本规定自2!012?年9:月1日?起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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