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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章 处分的种类和!适用 【    — ,第五条  处分【。的,种,类为 【      —   (一)警告】。。。; —。        】 (:二)记过; 【 ?      —   (三)降低】岗位等?级或者撤职; ! ,  ?    《   (四)开除】 ? ?    《其中撤?职处:分适用于行》政机关任命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    — 第六条 》 受处分的期间【为  】    《   (一)警告6!。个,月; — , ,        (!二)记过12—个月; 【        ! (三)降低—岗位等级或者撤职】24个月 】 ,   ?  第七条  【。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受到—警告:处分的在受处分期】间不得?聘用:到高于现聘》岗位等级的岗位;】在作出处分》决定的?当,年年度考《核不:能确定为优秀等【。次 》 :    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受到记过处分的【在受处分《期,间不:得聘用到高于现聘岗!位等级的岗位年【度考核不得确—定为合格《及以上等次 — ?     —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受到降低岗位等】级处分的自处—。分,决定生效之》日起降低一个—以上岗位等》级聘用按照事业单】位收入分配》有关规定确定其工】资待遇;在受—处分期间不得聘用】到高于受处分后【所,聘岗位等级》的岗:位年度考核不—得确定?为基本合格及—以,上等次 !    行政机关任!命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在受处?分,期间的任命、考【核、工资待遇按【照干部人事管理权】限参照本《条第一款、第二款】、第三款规定—执行  !   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受到开除处分—的自处分决定生效之!日起终止其与事业单!位的人事关》系 《   》  :第八条  》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受到:记过以上处》。分的:在受处分期间不得参!。。加本专业《(技:术、技能)领域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或者工勤技能【人员:技术等级考》试(评审)应当【。取消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或者职业资格】的,按照有关规定办【理 》     第九条!  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同时【有两种?。以上需要给予处【分的行为《的应当分别确定【。其处分应当给予【的处分种类不同的执!行,其中最重的》处分;应当给—予开除以外》多个相同种类处分的!执行该处《分但处分期应当【按照:一个处分期以上【、两个处分期之【和以下确定》   】 , 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在受处分—期间受到《新的处分的》其,处分期为原处分【期,尚未执行《。的,期限与新处分期【限之:和但是最长不—。得超过48个—月 【 ,。。   第十条 【。 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两人以上共》同违法违纪需要【给予处分的按照各自!。应当承担的责任分别!。给予相应的处分【 《     —第十一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从重处分 ! :       】。  (一)在两人】以上的共同违法【违纪行为中》起主要作用》的; 【      —   (二)隐匿】、伪造、销毁证【据的; 》      !   (三)—串供或者阻》止他人揭发检举【、提供?证据材料的;—。 》         !(四)包庇同案【人,员的; — ,  ?  :     (五【。)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从!重情节 》     】第十二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从轻!处分 ? 《     》    (一)【主,动,交代:违法违纪《。。行为的; 】       】  :(二)主动采取措施!有效避免或者挽回损!失的; —。  《      — (三?)检举他人重—大违法?违纪:行为情况属实的【 —。    第十三【条  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主动交代【违法违?纪行为并主动采【取措施有《效避免?或者挽回损失—的应当减轻处分或者!免,予处分 —。  《   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违法违纪行为情节】轻微:经过批评《。。教育后改正的可以免!予处分 】    《 第十四《条  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有本规定第十一【条,。、第十?二条规定情》形之一的《应当在本规定第三章!规定:的处分幅《度,以内从重或者从轻】给予处分 — :     —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有本规定第十三条】第一款规定情—形的应当在本规定第!三章规定的处分幅】。度,以外减轻一个处分的!档次给予《处分应当给予—警告处分又有减【轻处分的情形的【。免予处?分 ?     第!十五条  事业单位!。有违法?违纪行为应》当追:。究纪律责任》的依法对负有—责任的领导人员和】直接责?任人员?给予处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