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九章 】附则
》
《
》第八:十三:。条 : 申请登记》、报送年度报告【。和申请补(换—。),领证书?应当使用登记管理】机,。关提:供,的纸质或者》电子:格式:文本可以《。通过送交、邮寄、】传真、网《络传输等方式报送】
》
? 第八十四条【 无法提交—本细:则,。规定提交的文—件原件的可以提【交文件复印件文【件复印?件应当加《盖,原文件?发文机关或者举办】单位的印章
】
,
,
第八十五!条 : 本细则由国家事】业单位登记管理局负!责,解,释
【 第》八十六条 本细则!自2006年—1月:1日起施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