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验证
,。 第五章— ,监督管理《  !   第二十三【。条  盐业主管部】门依法履行监—督,检查职责《可以采?取下列措施 】   》。。    《 , (一)向有关单位!和个:人了解情《况; 【      —   (二)查【阅,或者复制《有,关合:同、票据《、账簿、购销记录及!其他有关资料—; —  :     》  (三《)查封、扣押与【。涉嫌盐业违》法行为有关的食【盐及原?材料以及用于—违法生产或者—销售食盐的工具、设!备; 》      】 ,  (四)查封【涉嫌违法生产或【者销售食盐的场所】 , :     【采取前款第》三,项、第四项规—定的:。措施应当《向盐:业主管部《门主要负责人—书面报告并经批【准 ?    【 盐业主管》部门调查涉嫌盐【。业违:法,行为应?当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强制法和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 》    】 第二十四条 【。 盐业主管部门、】。食盐质量安全监【督管理?部门应当《各司其?职加强协作相—互配合通过政务信息!系,统,等实现信息共享建】立,健全行政执法—协作配合制》度 : :    — 盐业主管部门、食!盐质量?安全:。监,。督管理部门》在监督管理》工作中发《现,依法不?属于:本部门处理权限的涉!嫌违法行为应—当及时移交有权处】理的部门《。;有权处理的—部门:应当依法及时处【理并及?时反:馈处理结果 !。     —第二十五条》  盐业主管部门、!食盐质?量安全监督管理部门!应当向社会公—布本部?门的联系方式—方,便公众举报违法行】为 —    《 盐业主管》。部门、食盐质—量安全监督管理部门!接到:举报应当及时依【。法,调查:处理对实名举—报盐:业主管部《门、食盐质量安全监!督管理部门应当【为举报人保密—并将处理结果告知举!报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