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章 监!督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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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三条 盐业】主管部门《依法履?。行监:督检查职责可以【采取下列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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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向有关单位!和个:人了解?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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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二)—查阅或者复制—有关合同、票据【、,账簿、购销记—录及其?他有关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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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三)查封、扣押!与涉嫌盐业违法行】。为有关的食盐及原材!料以及用于违法生】。产或者销《。售食盐的工具—、,设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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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四)查《封涉嫌违法生产【或者销售食盐的场所!
【 采取前款第】。三项、?第四项规定的措【施应当向盐业主【管部门主要》负责人书面报—告并:。经批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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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盐业主管部门调【查涉嫌盐业》违法行?为应当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强制法和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
! , 第二十—。四条: 盐业主管部【门、食盐质》量安全监督管理部】门应:当各司?其职加强协作相【互配合通过》政务信息系统等实】现信息共《享建立健《全行:。政执法协《作配合?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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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盐业主管部》门、食盐质》。量安全监督》管,理部门在监督管【。理工作中发现依法】不,。属于本部门处—理权限的涉嫌违【法,行为:应,当及时移交有权【处理:的部门;有权处理的!部门应当依法—及,时处理并《。及时反?馈处理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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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二十五条 盐!业主管部门》、食盐质量安—全,监督管理部》门应当向社》。会公:布本部门的》。。联系方式方便公【众举报违法》行为
】 盐业主【管部门、《食,盐质量安全监督【管理部门接到举报】。应当及?时,依,法调查?处理:对实名?举报盐业主管部门】、食盐质量安全监督!管理:部门应当《为,举报人保《密并将处理结—。果告知举报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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