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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章 食盐销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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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二条 ? ,国家实行《食盐定?点批:发,制度非食盐定点【。批发企业不得经营食!盐批发业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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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十三》条 ?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盐业主管部门】按照统一规》划、:合理布局《的要求审批确定食盐!定点批发企业—。颁发食盐《定点批发企业证书】及,时向:社会公?布食盐?。定点批发企业—名,单并:报,国,务院盐业主管部【门备案?。
— 食》盐定点生《产企:业,申请经?营食盐批发》业务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盐业主管部【门应当确定》。其为食盐定点批发】企业并颁发食盐【定点批发企》业证书
! 《第十:四条 食盐定【点批发企业》应当:。从食盐定点生产企】业或者?其他食盐定点批发企!业购:进食盐在国家—规定的?范围内销《售,
— ? 食盐定点批发企】业在国家规定的范】围内销售食盐任【。何单位或者个人【不得阻止《或者限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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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五条 食盐定!。点批发企业应—当建立采购销—售记录制度如实【。记录并保存相关凭】证记录?和凭证保存期—限,不得少于2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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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六条 》食盐零售《单位应当《从食盐定点批—发企业购进食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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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七条 食—盐价格由经》营者自?。主确: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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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价格主管部门!应当加强对食—盐零售价格的市场】日常监测当》食,盐价格?显著:上涨或者有可—能显著上涨时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可以—依法采?取价格干《预,或者其他应急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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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第?十八条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应》当根据实际情况采取!必要措?施保障边远》地区:和民族地区》的食盐供《应
【 第十九条】 禁?止,销售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盐
【
】 禁止将下列产【品作为食盐销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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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一—)液体盐(》含天然卤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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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二)工业用盐】和其他非《食用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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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三【),利用盐?土、硝土或者—。工业废渣、废液制作!的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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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四)利》用井矿盐卤水熬制的!盐;
》
《 【(五)?外包装上无标识或者!标识不?符,合国:。家有关规定的—。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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