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第二章 食品安】全危害调《查和评估
!
第十!条, 判定食品—是否属于《不安全食品应当进行!食品安全危害调【查和食品《安全危害评估
】
第!十一条 食—品安全危《。害调查?的主要内容包括
】
【 (【一)是否符合—。食品安全《法律、法规或标准】的安全要求;
【
》 《 : , (二)《是否含有《非食品用原辅料【。。、添加非食品用化学!物质或者将》非食品当作食品【;
! 》 (三)食》品的主要消费—人群的构《成及比?例;
》
— (—四)可能存在安【全危:。害的食品《数量:、批次或类别及其】流通区域和范围
】
:
—。 第十二《条 食品》安,全危害?评估的主要内容【包括
《
?
》 : (一)该—食品引发的食品【污染、食源性疾病】、或对人体健康【造成的危害或引发上!述危害?的可能性《;
:
:。
:
— (二)不安】全食:品,对主要消费人群的】危害:影响:;
【 , — (三)危害的严】重和紧急程度;
】
?
】 , ,(四)危害发生【的短:期和长期后果
【
:
,
第十】三条: 食品生产者获知!其生产的食品可能】存在安全危害或接】到所在地《。。的省级质监部门的】食品安全危》害调查书面通—知,应当立即《进行食品《安全危害调》查和食?。品安全危害》评估
》
:
食—品生产?者应当及时通—过所在地的市级【质监部门向省级质监!部门提交《食品安全危害调查】、评估报告调查【、评:估报告的内容应【。当包括本《规定第 八条、第】 ,十一条和第十二【条所述的内容—
:
:
第十四!条 食品生产【者,接到通知后未—进行食?。品安:全危害调查和—评估或者经调查和评!估确认不《属于不安全食—品的所在地的省【级质监部门应当【组织专家委员—会,。进行食品安》全危害调查》和食品安全危—害评:估并做出认定
!
《 第十五—条 ?食品生产者和销售】。者应当配合》省级:质监部?门组织?的食品安全危害【调查不得以食品已】。通过任何符合性【审查为由拒绝—
】 , 第十六条 食品!。生产者的食》品安全危害》调查:和食品安全》危害评估《的,结果与其《所在地的省级质监部!门所组?织的:专家委员会的结【果不一致时省—级质:监部门可以采取听证!。等方:式进行处理》。并做出确认结果【的决定
】
: 第十》七条 经食品安全!危害:调查和评估确—认属于生产原—因造成的不安全【食品的应当确—。。定召回?级别实施召回
】
》 第《。十八条 根—据食品安全危害【的严重程度食品召】回级:别分:为三级?。
,
! (一—)一级召回已经【或可能诱发》食品污染、食源性疾!。病等对人《体,健康造成严重危【害甚至?死,亡的或者流通范【。围广、社会》。影响大的不安全食品!的召回;
【
? 【 (二)二级召回已!经或可?能引发食品污染、】食源性疾病等对人】。体健康造成危害【危害程度一般或流】通范围较《小、社会影》响较小的不安—全食品的召回;
】
》 《 , ?。(三)三级召—回已经或可能引发食!品,污染、食源性疾病】等对人体健康—造成危害危》害程度轻微的或者属!于本规定第 —三条第(三》)项规定《的不安全食品的【。。召回
《